发布时间:2015-04-16 22:05 我要投稿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应该将事前准入转为事中监管。”顾大松说,公共管理机构有信息发布的义务。他举例,如哪一个专车平台出现违反自己承诺的事情,将其公布出来,也可以采用根据其他参与人兴趣的激励机制,进行举报。
工信部电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何霞认为,监管碰到的最大问题是如何兼顾新老业态的关系。她建议,应让其充分沟通交流,政府作为裁判最后裁决。“滴滴会有服务标准,因为政府不可能管得那么细,只能抓大的平台,有问题就找平台。上税、司机管理、技术平台规范、价格控制等,都应在监管的考虑范畴内。”
3月16日,合并后的滴滴快的发布了《互联网专车服务管理及乘客安全保障标准》,这是业内首个行业标准,主要对事前准入、事中监控及事后追溯三方面进行厘定。除了设定司机与车辆的准入门槛,该标准还提到了“先行赔付”机制。
但“民间标准”并不能完全规范专车。何霞建议,对于专车来说,政府可以充分听取相关主体的意见。“把大家叫到一起讨论一个试行的办法,试点一段时间来做。”何霞指出,最根本的监管是要有更丰富的交通业态,也要满足消费者不断增加的需求,把产业做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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