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4-17 15:50 我要投稿
2015年4月15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赵志红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上诉)一案的开庭审理工作顺利结束。
庭审中,法庭主要针对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的赵志红自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实施的21起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就一审认定的事实、采纳的证据和定罪、量刑展开了法庭辩论,上诉人赵志红做了最后陈述。
合议庭将对本案进行评议并报请本院审判委员讨论决定后择期依法公开宣判。
《赵志红案二审开庭工作结束 择期依法公开宣判》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ews.yuduxx.com/shwx/156347.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