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辆车在道路上发生碰擦,原本只是一起小事故,停车后双方积极协商解决,很多时候也能“小事化了”,但如果发生了逃逸,问题的性质就不一样了。日前,高邮交警部门就办理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这其中,肇事司机的无知心理令人啼笑皆非。
左侧变道超车 撞了别人没停就跑了 张先生今年31岁,家住江都区仙女镇,有一辆牌照为苏KDXXXX的白色小轿车。今年7月14日当天,他有事要去一趟高邮。
当天下午1点半左右,张先生开车沿着333省道,由西向东行驶到了三垛镇的一处加油站附近。当他在东侧正常行驶时,突然左侧有一辆车超车。“当时他的速度比较快,我一时也没能反应过来,两辆车就这么刮了一下。”
事故发生后,张先生立即停车,准备处理事故。可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对方驾驶员就像没事一样,丝毫没有停留就离开了。“当时我也是傻了,这事故是谁的责任还真不好说,他干吗要跑呢?”张先生随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令人发笑 狡辩因为“没人追我” 接到报警后,高邮交警部门迅速到场进行了查看。经检查,张先生的轿车
保险杠脱落,左侧前挡板损坏,车辆的损伤程度并不算严重。
由于张先生的车上装有行车记录仪,警方也很快就锁定了肇事车辆,是一辆牌照为沪C19XXX的黑色桑塔纳轿车。
通过调取沿路的监控资料,警方也迅速查获了肇事车辆的驾驶员,为高邮市横泾镇居民孙某。“你出了事故了,请迅速来我们这里处理一下。”办案民警电话通知了孙某。
没多久,孙某赶到了交警队。面对警方的询问,他当场也承认了自己曾经发生了交通事故。但却拒绝承认自己的逃逸情节。孙某的辩词是,当时没有人追他。“我感觉到了事故,但是觉得如果有事的话,肯定会有人追我,我见没有人来,就干脆走了,现在你们来追究我的责任,我觉得不合理,要是这样的话,当时他(张先生)追一下我不就好了吗?”
最终处罚 承担全部责任,罚款扣分 如此狡辩也是令现场办案的民警哭笑不得。“这肯定不能成为他逃逸的理由。”警方介绍,虽然事故中张先生的车损伤程度不重,但由于孙某有肇事逃逸的情节,因此保险公司拒赔,孙某得自己承担两辆车所有的修车费用。
除此之外,发生事故后逃离现场虽是“无心之举”,但给孙某带来的后果是: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处以一千元罚款,并一次性记12分的行政处罚。
目前,孙某正在扬州市车管所进行交通安全学习,争取早日恢复被扣的分数。如今懂得了法律规定的他, 对自己的荒唐之举后悔不已。
通讯员 明宝 万勇 记者 刘宁
警方说法 送到医院后 逃离也算肇事逃逸 记者留意到,在此之前微信朋友圈里曾流传了这么一种说法,即发生了事故后如果由于害怕等短暂离开现场是可以的。对此警方表示,这样的说法并不完全正确。
据介绍,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前提条件是“明知已发生了交通肇事行为,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在交通肇事逃逸中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发生事故后,无论怎样应该第一时间报警、救助伤者,在现场等待警方前来处理。”警方表示,对于虽然履行了对被害人的抢救义务,但是仍存在逃避责任的行为,仍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除非有充足证据,证明肇事者当时无法得知发生了交通事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开现场的,可以不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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