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7-22 10:03 我要投稿
文/图 广州日报记者张丹 实习生杨天娇
濒死的至亲,你会选择他在家中死亡还是医院死亡?有人的选择是,在医院。
日前,本报2015年7月17日A8版报道的《死何必“讳”》,讲述了临终关怀的专门科室广州番禺市桥医院康宁科里的故事,引起了众多读者的强烈反响。
今年已经86岁的林东告诉记者,他的儿子已经在死亡的边缘挣扎了四个多月,在各个医院之间已经转来转去了九次。他说,与其让儿子在家中死亡,家人更愿意儿子能够在医院死亡。除了在医院能够享受到更加专业的照顾,而且能够医保报销。今年3月儿子住院至今,已经花费了十多万元,除去报销的部分,家人仅需要付不到三万元。“如果请护工住家照顾,每月至少都要6000元。”
此外,他担心,居委会开具死亡证明会颇为困难,所以,也宁可儿子死在医院。
7月20日下午,小雨淅沥。广州荔湾区某医院门口,86岁的林东(化名)完成最后一道转院手续,将会在第二天带着儿子林清(化名)转院到下一个医院。算上此次转院,他已经为儿子转院了九次,带着儿子的身体在各个医院之间流连。这次,儿子在医院住了12天。
不过,此次将成为最后一次。医生告诉林东,林清的生命将会在本月内结束。
将死之人 已全身插满管子
7月20日下午,广州荔湾区某医院三楼康复病房,拥挤的床位几乎占满了病区的半个走廊,医生和护士不得不为躲闪病床不断调整自己的脚步。
病房内,57岁的林清静静地躺在病床上,身上、面部都插满了各种各样的“管子”。
“今天呼吸有些促。”前来查房的医生告诉林清身旁的家属。随后,他上前查看了下呼吸机的运作情况,便匆匆离开了。
林东看了看躺在病床上的儿子林清,浑浊的眼球、布满老人斑的面部,已经看不到任何悲喜。
“近二十年前,儿子患上了鼻咽癌。”林东说,那天是1996年10月16日,儿子在肿瘤医院确诊为鼻咽癌。得知这个消息时,做了11年老师的他正与学生们聚会。那天,他经历了太多的喜与悲。
儿子林清曾下乡当过知青,1978年考上了中专,完成学业后被分配到第一运输公司当技术员。之后,林清带着单位的基本工资考上了大专。但大专过后,由于工作地点的不方便,林清离开了公司,跟着朋友搞装修,没有固定收入。
这点也让林东对儿子的选择颇为不满,如果当时能够继续在公司工作,或许儿子就不会患上鼻咽癌,也不会因病致贫。
确诊后,儿子便开始了两天一次的化疗。“一共做了45次化疗。”林东说,当时靠着儿子的积蓄,最终还是填上了化疗产生的一万多元的费用。
化疗过后,林清的“各项身体体征也正常了。”林东说,从患过癌症之后,儿子就特别注意不再吸烟喝酒,继续跟着装修队到各地去装修。“当时再回公司已经不可能有人要了。”生活仿佛也回到了从前的样子。
慢性病的折磨 从耳聋到长住医院
直到2005年前后,生活随着林清身体的变化,也出现了新的坎坷。
“当时他开始变得特别瘦,但是也看不出来有什么病。”林东说,从那年开始,儿子的身体似乎没有以前那么好了,日渐消瘦的身体开始让他格外担心。尽管如此,但儿子的生活没有受到特别大的影响,仍旧在装修队做着散工。
又过了两年左右的平静期,林清开始抽烟喝酒。“因为他没有固定收入,所以只能抽廉价的烟,一包烟也就一两元钱。”林东说,到了2009年,儿子突然耳鸣了。随后不久,儿子便再也听不清外界的声音了。
2009年,林清办了一个二级残疾人证,便和儿子一起过起了领“低保”的生活。
从2009年的每人每月365元,到2012年的每人每月480元,再到现在每人每月600元,林清仅靠着低保救济金和家人的支持才能生活。
如今的耳聋和身体不适,是否由于之前的鼻咽癌旧病复发?林东说,医生也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
但林清的身体越来越差了。
去年林清就住了两次院,一次9天,一次10多天。当第二次住院时,林东专门陪着儿子到医院检查是否由于之前患的鼻咽癌复发了。但是,医生给出他们的解释是,并不能下“鼻咽癌复发”的结论。所以,对林清的治疗也只能对症治疗,对病症进行缓解。
今年1月23日,林清又开始住院了。
命悬一线 希望儿子不那么痛苦
“不过,从那时起,他有时整整一天才只吃一个面包的皮。”林东说,从今年开始,林清的病情变得越发严重,身体也瘦得只剩下了皮包骨头。
今年3月6日,林清因低血糖陷入昏迷,被送进了医院急诊室抢救。3月7日开始,他只能依靠食物运输管进食维持生命。
“当时是身体缺什么就补什么,但都是通过输液,比如身体缺钾就会在输的液中加入钾。”林东说,从那时开始,林清的生命就仅仅是在维持罢了,医生只能对症治疗,但也难以再恢复以前健康时的样子。
就像是一块满目疮痍的土地,无论怎样努力去维持,但始终都会被风吹走。
林东说,刚刚住院时,儿子见到母亲时还会叫“妈咪,妈咪”,但是,在不久后,林清就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
4月10日之后,林清就再也没说过话。“在捏他的肉时,‘哎呀’的叫一声。”林东说,随着病情的逐渐加重,儿子似乎连“哎呀”一声的力气都没有了。生命正在从他的身体里渐渐流走,无论怎样治疗都难以唤醒沉睡的他。
当看到儿子已经逐渐走向死亡,作为父亲的林东是痛苦的。他知道,现在已经无法挽回儿子的生命,但是仍希望儿子能够不那么痛苦。
在陪护儿子的过程中,林东看到护工对儿子悉心的照顾,这让他感到了温暖。“她们的工资也不高,但是却做到了有时家人都做不到的照顾。”
只求“一死” 四个月转院九次
从3月7日办理住院开始,林东就带着儿子一直在各个医院之间流连徘徊。到目前,他们已经办理了九次转院手续。
“第一次住的时间最长,有23天,之后就只有15天左右,到了最后,也就只能住12天左右了。”林东说,一般情况下,同级别医院之间转院是比较顺利的,但是,如果从较高级别的医院转往低一级的医院就会比较麻烦,“转入的愿意接,但是转出的不愿意送。”
为何要不断进行转院,而不能直接在一个医院进行治疗?
林东解释说,医保报销的比例有限,往往当医药费达到8000元左右时,医院就会建议家属转院继续治疗。但是,所谓的继续“治疗”,实际上只不过是在维持正常的生命体征罢了。
“这几个月住院一共医药费有十多万元,除去报销的部分,自己也就出了不到三万元。”林东说。
由于仅仅是维持生命体征,有一次林东建议医生是否能够开比较少的药,这样就可以多住几天院了。但是,医生给出的答复却是“不能”。医生的解释是,由于医院的主旨是“救死扶伤”的,医生不可能放着病人的病却“不管不顾”,这样违背了医院的主旨,会被认为“草菅人命”。而且医生每次开的药和治疗方案都是有记录的,如果医生按照家属的意思减少药物导致了病人的死亡,如果出现了纠纷,医院也怕 担责任。
对于医生的解释,林东也理解,但是,他不愿意看到儿子始终“命悬一线”,然而却无可奈何。
“现在还不能实行‘安乐死’,谁都不敢‘见死不救’。”林东说。
证明濒死是难题?
当看到广州番禺市桥医院有专门针对临终关怀的科室康宁科时,林东觉得,这家医院才是儿子应该转去的地方。
“但如何证明他(儿子)已经濒死?”林东又有了新的疑问,癌症晚期的病人好说,但是对于慢性病终末期的病人,又如何证明其的确已经快要死了呢?首先,转出的医院是不可能开这样的“濒死证明”的,医院不可能会承担这样的责任证明患者已经“濒死”;其次,也不可能成立相关的医学委员会,来证明病人“濒死”,医生会在意自己“名声”,不愿意开这个证明;再次,家属说的病人已经“濒死”,医院方面也不认同。
对此,番禺市桥医院康宁科护士长曾文婕介绍说,入住条件非常简单,只要病人不是精神病和传染性疾病,都可以入住,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病人或病人家属同意科室不做积极治疗、不抢救。“只要要求抢救的病人,我们都不接收的。”
至于是否需要出具“濒死证明”,曾文婕解释说,对于癌症晚期的病人,已经不需要出具什么证明,至于慢性病终末期的病人,主要还是看病人是什么慢性病,一些慢性病的终末期已经没有了治疗价值,也是可以接收的,同样不需要医院出具相关的证明。“只要家属接受就可以了。”
尽管已经发现了儿子应该转去的医院,但是,林东决定还是不去了。
“医生说他(儿子)可能熬不过这个月了。”林东说,经过和家人的讨论决定,林清最后转院的医院选在离家里不远的医院。这样,在林清即将离世时,家人都能够尽快赶到他的身边陪伴,见上他最后一面。
“我儿子是赶不上了。”林东说。
“一定要死在医院”
在儿子林清住院治疗期间,有五次医院都下了“病危通知书”,每次林东都会在“通知书”上写道:“不要挽救,不入ICU,可以顺其自然。”
然而,每次医院都会将儿子从死亡线上拉回来,这也让林东十分纠结。“长痛不如短痛”的想法每次都不可能实现。
如果不在医院治疗,直接把儿子拉回家中照顾是否可行?
林东说,这种想法他们也曾考虑过,但是很快就否定了。其中一个原因是,“死亡证明”谁来写?他解释说,如果儿子是在医院死亡的,死亡证明自然是由医院来写,死亡原因也会非常清楚。而如果儿子是在家中死亡的,按道理说,死亡证明是由居委会来开。但是,居委会真的愿意负起这样的“责任”吗?死亡原因就真的如家属所讲的那样吗?林东担心,如果儿子是在家中死亡,死亡证明都会是一个非常困难的问题。
他继续说,如果请一个护工到家里照顾病人,每个月至少需要6000元以上,而且还要包护工的吃住,这样的经济负担也是家庭难以承受的。但是,如果在医院住院,则会有医保报销部分,经济压力也不会很大。他举例说,这几个月住院一共医药费有十多万元,除去报销的部分,家人也就出了不到三万元。
另外,民间的一个说法也让家人不愿让亲人死在家中,由于亲人对家的留恋,灵魂会始终不愿意离开,这样对家人和邻里也不好。
“就算我同意了,儿子的妻子和孩子会同意吗?”林东说,他没有和儿媳和孙子讨论过这个问题,也觉得没有讨论的必要。
家里人都心照不宣,与其让亲人死在家中,其实更愿意他死在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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