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7-29 09:08 我要投稿
7月26日下午,市民尚先生拨打商报热线反映,他因不签订单位的工资、社保、“军令状”等协议,被公司强制自动离职,而之前的工伤也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
尚先生说,他今年3月在武汉天源物业合肥分公司任保安,签订了就业合同,但协议中未注明社保问题,后公司答应提供社保补偿,但工资总额仍是2600元,他便没签这个工资与社保协议。6月11日,他称自己站岗时受了工伤,公司支付了医疗费用700多元。
6月底,负责人要求全体保安签订“军令状”,要求“一切服从公司领导安排”,尚先生拒绝签字。于是7月,公司要求他到武汉报到,否则算自动离职。尚先生希望自己能继续在合肥这边工作,公司后期能继续支付自己的医疗费用。
天源物业合肥公司负责人宋先生称,将尚先生调走是为了让他去武汉总公司接受培训。宋先生称,尚先生受伤后经常以头痛为由拒绝工作,与其他员工也无法和睦相处。针对尚先生诉求,宋先生表示他可以留在合肥,但要签订协议服从公司工作标准。如果不满意可去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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