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都网 > 新闻频道 > 社会万象 >

丈夫拒不承认家暴 庭审一结束就打妻子

[摘要]2004年,18岁的刘女士与大自己8岁的宋某相识恋爱,于2006年生下一个男孩,2010年两人登记结婚。婚后夫妻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口角,刘女士称宋某在争吵时使用暴力,导致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于是将宋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在法庭上,双方争夺儿子的抚养权,对共同财产...

  2004年,18岁的刘女士与大自己8岁的宋某相识恋爱,于2006年生下一个男孩,2010年两人登记结婚。婚后夫妻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口角,刘女士称宋某在争吵时使用暴力,导致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于是将宋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在法庭上,双方争夺儿子的抚养权,对共同财产和债权5万元的处理意见也不一致。刘女士请求将儿子交由她抚养,宋某每月支付600元抚养费至小孩18周岁为止。而被告称不同意离婚,如果法院判决离婚,儿子要由他抚养,原告支付抚养费每月2000元至儿子18周岁。

  双方有共同财产和债权5万元,其中2万元借给了被告的哥哥,3万元由原告保管。对于这些财产,刘女士要求对半分,而宋某要求全部归他所有。

  刘女士称,她曾在休闲会所、沐足城工作,而宋某从事保安工作。宋某总是怀疑她有外遇,对她实施家暴,双方已经没有感情。宋某则称,双方经常发生口角是因为原告经常很晚回家,他没有打原告。他表示对原告仍有感情,不同意离婚。宋某还称,原告有很多婚外情,致他生病,要求原告赔偿20万元。

  庭审中,被告否认曾使用家庭暴力,但在庭审刚刚结束后,被告即尾随原告进入法庭办公楼一楼女卫生间内,对原告实施暴力,随后逃离现场。

  地点: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结果:法院准予原告的离婚请求,婚生儿子因出生后一直由祖父母照料,因而判给被告宋某携带抚养,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至儿子年满十八周岁止。夫妻共同财产和债权对半分割。

  依据:法院认为,原告、被告在婚后经常因琐事争吵,导致夫妻双方感情不和。被告虽不同意离婚,称尚有夫妻感情,也未对原告实施过家庭暴力,但被告言行不一,公然在法庭内对原告实施暴力,法院对被告的行为予以严厉谴责。鉴于被告有家庭暴力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确认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原告的离婚请求。而被告提出存款、债权均归其所有,没有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丈夫拒不承认家暴 庭审一结束就打妻子》河南新闻-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ews.yuduxx.com/shwx/243244.html,谢谢合作!

[责任编辑:admin]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详细声明请点击进入>>

返回豫都网首页
版权所有: 豫都网 Copyright(c) 2010-2015 YuDuWang Network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3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admin@yuduxx.com
未经豫都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