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9-13 08:33 我要投稿
五旬光棍终于摆脱单身,不料却遭遇了“婚骗”,恼羞成怒的他找到媒人并将其砍伤。你看,真是赔了夫人又折“钱”,还得坐牢。
老彭相亲的事情还要从2010年说起,那时,他的一个老乡请魏某帮老彭介绍对象,魏某便向身边的人打听有没有40岁左右的未婚女子,结果魏某的朋友还真给他推荐了一个符合条件的女子小玲。出于好心,魏某虽然不了解小玲的底细,还是把她介绍给了老彭。
不过,小玲提出,如果要见面,老彭要给2000元红包作为见面礼。也许是“脱单”心切,老彭答应了,于是小玲于2010年5月30日到当时的广州市从化市(现为从化区)吕田镇与老彭见面,老彭对小玲各方面都颇为满意。
不料,见面第二天,小玲就“失联”了,在住所找不到她,电话也关机。老彭打电话给媒人魏某,他也说不知道情况。
忙活了大半天却什么也没得到,老彭到晚上喝了两杯酒,越来越觉得不对劲,认为魏某肯定是和小玲串通起来诈骗自己。借着酒劲,老彭拿着菜刀,来到魏某租住的出租屋内,将其臀部、腿部砍伤,随后迅速逃回湖南郴州老家。
然而天网恢恢,在警方的一次清网行动中,老彭在老家被抓获,案件被移送到从化法院审理。2014年11月14日,老彭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后在广东省乐昌监狱服刑。
得知老彭被抓的消息,2015年1月,魏某到从化法院起诉,称自己只是好心做媒,绝无诈骗的想法和行为,对于小玲拿到红包就失联的事情也是始料未及,这事与自己无关,老彭持刀砍伤自己,致自己住院治疗多日,老彭应该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共计48087.17元。
老彭对砍伤魏某致其住院的事实都予以承认,但他坚持认为魏某串通小玲共同骗婚,才导致伤人事件的发生,错不在己,自己既无力赔偿,也不愿意赔偿。
地点: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老彭因被他人诈骗而对原告不满,没有采取正确的手段合理解决,而是持菜刀砍伤原告魏某,存在完全过错,应对原告魏某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共23812.90元损失承担全部责任。故判决被告老彭赔偿23812.90元给原告魏某。(周聪 周超 刘佳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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