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9-21 08:16 我要投稿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刘明涛
牛市买票就涨,人人股神,一旦拐点到来,在牛市中一战封神的人又会落得怎样田地?据证监会9月18日新闻发布会消息,证监会已对青岛东海恒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操纵180ETF、金建勇涉嫌操纵“国海证券”股票价格、张春定涉嫌操纵“中国卫星”股票价格、袁海林涉嫌操纵“苏宁云商”、“蓝光发展”股票价格、叶飞涉嫌操纵“信威集团”、“晋西车轴”、“江淮汽车”、“奥特迅”、“中青宝”等5只股票价格操纵案调查、审理完毕。上述5案已进入告知程序。其中最“悲催”的要数超级牛散袁海林。袁海林于2015年6月1日至7月31日通过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虚假申报、反向交易等方式影响“苏宁云商”和“蓝光发展”等2只股票价格,并反向卖出,亏损2.78亿元。
那么,袁海林是如何操纵股价导致巨亏,业界大佬又是如何看待该牛散操作,其哪些交易被认定涉嫌股价操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指引》第三章操纵手段认定第二节连续交易操纵认定第十六条规定,“本指引所称连续交易操纵,是指《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所列示的操纵证券市场的手段,即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所谓“资金优势,是指行为人为买卖证券所集中的资金相对于市场上一般投资者所能集中的资金具有数量上的优势;持股优势,是指行为人持有证券相对于市场上一般投资者具有数量上的优势。”
不难看出,监管层在调查袁海林涉嫌股价操纵案中,袁海林操作手法有通过资金或持股优势影响股价、虚假申报以及反向交易“三宗罪”。
那么,在具体股票交易中,这三种交易方式是如何影响股价、能起到怎样的效果,从而达到操纵股价的目的,《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千术”一:利用资金、持股持续买卖
“一般来说,我们理解的资金优势,应该是单一或者一致行动人账户单日交易个股显著高于其他投资者的买卖金额,比如一只个股当天成交1亿元,某个账户或者关联账户成交占比就达2000万元、3000万元甚至更高,占到当日成交比例20%以上,这自然是利用资金优势在买卖,从而影响到股票价格。”深圳一位不愿具名的私募人士如此解释称。
该私募人士补充道,“平日我们看交易所披露席位,里面涨停、跌停、高换手率个股出现单日排名前五的交易席位,一般买一、也就是单一买入最多营业部成交占比很难超过该股单日成交金额的5%,所以这些游资、机构往往不在操纵股价之列,除非出现上述说的交易额极大,并且连续交易的情况。”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在A股历史上,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买卖、对倒交易从而影响个股股价案例不占少数,其中最为典型的便是王紫军操纵中国纺机(现更名为中毅达)。
在2006年4月18日至2006年7月20共51个交易日期间,王紫军利用其控制的67个证券账户,通过连续交易和对敲行为,累计买入中国纺机股票4233.46万股,卖出4152.47万股,违法所得高达598.25万元。期间最高持股达437.5万股,占流通股比例为17%,占总股本比例为1.85%。
“千术”二:虚假申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指引》对虚假申报操纵认定,“是指行为人做出不以成交为目的的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误导其他投资者,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
该指引还认定,“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是指行为人在同一交易日内,在同一证券的有效竞价范围内,按照同一买卖方向,连续、交替进行3次以上的申报和撤销申报。”
上述私募人士告诉记者,“其实虚假申报这一块,认定起来比较模糊,平时日常交易,其实也有不少的超大户通过垫单或者压盘来影响投资者对个股走势判断,影响股价走势。比如,在买3、买4大幅垫单,但并不交易,发现有卖单,迅速撤单,不以成交为目的。不过目前触及“单一交易日连续三次以上”这一规定的确实比较少见了,或者是大家都打擦边球,进行3次以下申报。这一交易手法确实在日常很常见,对股价影响也是最为直接。”
历史上,因为虚假申报遭到处罚的投资者也较多。比如曾经利用此方式操纵中捷股份和力合股份的陈国生。
2009年10月23日和10月27日9时33分,陈国生利用他人证券账户分别买入中捷股份761827股和297699股。2009年10月27日10时14分至11时04分,陈国生反复多次使用“拉抬股价、虚假申报”相结合的操作手法推高中捷股份股价,其先以比市场最后一笔成交价高几个价位的少量申报买入并成交,导致股价上涨;随即挂出大量低于同期市场价几个价位的买入申报,造成大单在低挡位买入的假象,推高股价,并迅速撤单。
“千术”三:反向交易
“顾名思义,反向交易就是持股较多的股东买入后,又卖出,由于量大,其反向交易会对股价造成较大影响,从而影响正常的股票交易,一般来说,这种情况很少发生,袁海林涉及反向操作很可能是在买卖蓝光发展出现问题,毕竟蓝光发展流通股本较小,日成交量较少,袁海林上亿资金实力的反向操作,极其容易影响蓝光发展股价走势。”广州一位不愿具名的私募人士分析指出。
该私募人士还告诉记者,“据我分析,蓝光发展在6月初,股价几乎处于全年最高位,此时如果大幅买入该股,如果没有快速出货,从6月中旬开始,走势就是直线下行,甚至是买入随即被套,如果袁海林在6月初期大幅买入该股,很难不在快速下跌中选择卖出割肉,一来量大,最终触及反向交易红线,这也最终导致其即便操纵股价,也难逃亏损噩运。”《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蓝光发展在6月1日至3日连续上涨创下新高20.09元/股之后,股价便见顶开始下跌,6月16日跳空低开暴跌后,其股价开始出现巨幅回落,6月16日至7月7日,该股股价跌幅达到惊人的53.93%。
上述深圳私募人士也分析称,“从证监会调查来看,在6月1日至7月30日,很少有投资者不亏,像袁海林这种并非超级短线的超级大户来说,一旦6月初建仓后,没有快速出逃,那么在股市大幅回调期间运用虚假申报操纵股价手段,也很难让其止住亏损,只可能说亏损幅度可能减少,在大势处于极度恐慌暴跌的情况下,只要还在交易,就难独善其身,其涉嫌操纵股价已被监管层定性,而导致其亏损最大的原因,还是因为遭遇突然杀跌,又没及时抽身,最终导致偷鸡不成蚀把米。当然,此次处罚案例,也是对现在的市场短线交易客一次震慑,对交易行为约束和规范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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