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0-01 09:10 我要投稿
今年6月25日,慈溪宝恒4S店副总沈叶挺突然失联,近40位车主开始走上艰难维权路。这些车主在4S店购车,购车款被要求打入沈叶挺个人账号。结果,沈叶挺跑了,车主们拿不到车,也退不到钱(本报曾作连续报道)。
如今,距离事件发生已过去3个多月,车主们的问题依旧没有解决。昨天下午,关于慈溪宝恒的第一个案件,在慈溪法院开庭审理。这无疑给近40位苦苦维权的车主,带来了希望。
通讯员 孙巍栋 记者 郑振国
案情回顾
慈溪宝恒4S店副总,带着“40辆宝马”失联
5月15日,王女士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慈溪宝恒4S店副总沈叶挺,购买宝马车。跟其他维权车主一样,她的钱也打到了沈叶挺的个人账户中。
6月25日,沈叶挺突然失联,王女士既要不到车,也拿不回之前所支付的31.9万元购车款。和王女士一样情况的车主还有近40位。车主“钱车两空”,开始艰难维权路。
7月15日,好消息传来,慈溪警方在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县已抓获沈叶挺,正在押回慈溪的路上。
然而沈叶挺被抓获,距离事件发生也已过去3个多月,车主们的问题依旧没有解决。其中有人走上法律维权道路。之前,据记者了解,慈溪法院已经有相关7起案件正式立案,其中车辆买卖3起,民间借贷4起。原本,第一个案件在7月21日开庭,但由于慈溪宝恒突然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理由为“沈叶挺事件由于牵涉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经众多媒体报道后,已在宁波产生了巨大影响,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第十八条规定,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为此,多个案件延期开庭。等待了2个多月后,终于有了新的消息,慈溪法院驳回了慈溪宝恒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依旧由该院负责审理。
法庭现场
要求慈溪宝恒归还购车款,另付20%违约金
昨天下午2点半是车主状告慈溪宝恒第一个案件开庭的时间。记者提早赶到慈溪法院第七审判庭。此时,审判庭内的旁听席早已人满为患,不仅如此,还不断有人赶来旁听。足见,人们对于该案件的关注程度。
见此状况,慈溪法院临时更换了审判庭,换到了面积更大的第二审判庭进行审理。为此,直到下午3点多,案件才最终正式开庭审理。
原告为王女士。今年5月15日,王女士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沈叶挺,购买宝马车。跟其他维权车主一样,她的钱也打到了沈叶挺的个人账户中。而由于沈叶挺的突然逃跑,王女士既要不到车,也拿不回之前支付的31.9万元钱。为此,王女士向慈溪法院提出了民事诉讼,状告慈溪宝恒违约,请求慈溪宝恒归还已付的31.9万元,另外赔偿损失,即已付钱款的20%作为违约赔偿。
在法庭,原被告本人均未出庭,双方都由律师出庭。在开庭审理前,法官照例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王女士的代理律师表示愿意调解。而慈溪宝恒的代理律师则这样回答:“如果不让被告承担责任的话,愿意接受调解。”此话一出,旁听席上便引发了一阵热议。
双方争议点着重于沈叶挺是否代表宝恒公司
在接下来的审理过程中,王女士的代理律师又提交了5份补充证据,其中就有慈溪宝恒4S店对沈叶挺的授权书,以及从建设银行调取的沈叶挺个人账户的交易记录等。
“从沈叶挺个人账户的交易记录中,我们发现这个账户实际是被慈溪宝恒所控制,并非沈叶挺的个人账户。”王女士的代理律师说,之前也有车主通过同种付款方式,从慈溪宝恒那里购得了宝马车。
然而,对于这5份补充证据,慈溪宝恒的代理律师则表示,因为之前没有看到过,无法发表质证。对于王女士之前提供的证据质证时,慈溪宝恒代理律师发表了意见,一是对于购车合同上沈叶挺的签字以及写的车款已付清的内容,提出了异议,认为不真实;二是认为购车合同已经作废,因为对方没有支付车款,而对此合同中有明文规定;三是原告是5月15日汇的款,而合同是16日签的,所以之前的钱款跟合同没有联系。
在答辩环节,双方的争议点,着重在于沈叶挺是否代表宝恒公司。原告代理律师表示,在买车过程中,从销售人员处得知,沈叶挺为他们的上司,随后,通过朋友介绍,进一步确认了沈叶挺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的身份,以及他在慈溪宝恒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室门外还挂着“副总经理”的牌子。
这时,慈溪宝恒的代理律师突然提出,法官可带人现场查看,沈叶挺的办公室外是否挂有“副总经理”的牌子。此话一出,旁听席上出现了骚动,有人愤怒地说道:“牌子都被你们摘掉了。”
鉴于慈溪宝恒方面提出要对原告方提交的补充证据需要一定的时间了解,法官最终决定休庭,择日再审。
休庭后,法庭内,赶来旁听的维权车主一哄而上,纷纷上前指责慈溪宝恒的代理律师,场面一度非常紧张,所幸在法警的劝说和维持下,场面才渐渐缓和了下来。虽然这次庭审没有给出最终的结果,但随着案件开庭审理,无疑预示着维权车主维权进程的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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