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2-06 09:02 我要投稿
信息时报讯 (记者 罗阳辉 实习生 叶家慧) 近日有市民报料称,11月26日晚8时许,在从化河东龙井路口,一辆小车与摩托车发生碰撞后,小车上的一名男子竟拿出一疑似枪状物恐吓对方索赔,两名路人也被“枪”指着头部,吓得举手求饶。昨日,从化警方通报称,经核查,确定该疑似枪状物为仿枪形汽车方向盘锁。
记者从目击者提供的视频看到,一辆白色本田小轿车停在马路中央,车旁还有一辆摩托车,两名男子站在一旁争吵。目击者称,事情发生在11月26日晚8时许,地点位于从化河东龙井路口,起因可能是摩托车刮碰到小车的车尾。当时小车上的一名男子情绪激动,要求摩托车司机赔偿。摩托车司机不愿意,称要报警,之后该男子返回车上,随后拿着一把怀疑是枪支的物体下车。
“男子用那个东西指着摩托车司机的头,说不赔钱就打死你。”有街坊称,该男子还指着两名路人破口大骂。记者从视频中隐约可以看到,男子右手始终拿着该枪状物体,朝两名路人的头部不停挥舞,吓得其中一人举起双手。之后两名路人迅速离开,摩托车司机也答应赔偿,“最后好像赔了两三百块钱,事情就结束了。”有街坊表示,由于离得较远,不能确认男子手里拿的是不是枪支。
昨日,从化警方通报称,11月27日,警方接到网友网上举报称,11月26日晚8时许,在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南路九记路口路段发生一起交通纠纷,一事主在争执过程中当众拿出一疑似枪状物。接报后,从化警方立即组织警力开展核查工作。经核查,确定该疑似枪状物为仿枪形汽车方向盘锁。
(报料人,谢小姐 奖50元)
警方提醒
持假枪致浪费警力 当事人或将被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如持有假枪或仿枪状物,在一般人不具有辨认枪支真假能力的情况下,对案(事)件当事人产生震慑感和恐惧感,或行为导致警方大规模出警,浪费一定警力,对社会造成一定的混乱,如情节严重,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扰乱公共秩序类的规定,进行一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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