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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黑社会组织:主犯用人大代表光环打掩护

[摘要]湛江文车最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开审 广州日报茂名讯 (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湛中法宣)昨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湛江文车最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在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1名被告人齐齐被提堂受审。“江湖大哥”杨某龙等人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

  湛江文车最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开审

  广州日报茂名讯 (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湛中法宣)昨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湛江文车最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在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1名被告人齐齐被提堂受审。“江湖大哥”杨某龙等人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妨碍公务、非法拘禁、容留吸毒等8项罪名。

  遂溪县黄略镇文车村毗连湛江市赤坎区,长期以来,该村一些无业男青年(人称“文车仔”)经常窜到赤坎区实施打架斗殴、敲诈勒索、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活动。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龙是该村在赤坎区有名气的“江湖大哥”,1999年杨某龙劳改释放后,利用暴力手段,继续窜到湛江市赤坎区非法插手和控制行业生意。其间,杨某龙采取施予小恩惠和安排工作等方法,广泛收买拉拢人心,先后将被告人杨某、杨金某、林某华、杨某武、杨某万、肖某光、陈某顺、李某国、杨某文、杨某艳、李某慧、陈某龙、杨某林、杨某进等人吸收为其身边的“马仔”,并获得了上述人员对其“龙哥”的尊称。

  多年来,在杨某龙的直接组织、领导和指挥下,经过其对手下成员的反复不断整合和扩展,逐步形成了以杨某龙为组织、领导者,杨某、杨某福、杨某龙、杨某武、林某华、杨某清、杨某万等人为主要骨干,李某建、郑某、杨某升、周某明等人为一般成员,人数较多,结构、层次较为明晰,分工较为明确,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据法院介绍,本案属于湛江市“3+2”专项行动系列案件,由于被告人人数众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预计庭审将持续一周左右。

  娱乐场所

  暴力看场

  到2006年,杨某龙先后与在赤坎区、开发区经商的吴某辉、郑某、杨某升、周某明、李某建等部分不法商人互相勾结和利用,组织指挥杨某、杨某福、杨某龙、杨某武、林某华、杨某清、杨某万等人分别带领“马仔”采取暴力和威胁手段为吴某辉家族经营的中英国际酒店及内设的“亮点KTV”、荃湾宾馆、杨某升、周某明经营的“音皇KTV”郑某、余某东等人在赤坎区营业的 “AV天使之音”酒吧及“哥歌KTV”、“飞鹏”俱乐部等旅馆和娱乐场所暴力看场。

  物流线路

  暴力控制

  此外,杨某龙还指挥杨某福等人带领组织成员进行暴力控制其与李某建合伙经营的湛江市区至雷州、徐闻的物流运输线路,谋取非法经济利益。杨某龙胞兄、被告人杨某利用其曾任“湛江市青年联合会第八届委员会常委”和现为“文车村醒狮团团长”、“遂溪县人大代表”的光环打掩护,借助杨某龙的黑恶势力为其在湛江市区强揽房地产土方工程和暴力抗法,从中牟取经济利益。

  土方工程

  暴力敛财

  “杨某龙组织”通过暴力控制海田市场物流装卸及运输业务和房地产土方工程等,有组织地实施了多起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妨碍公务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仅为该组织敛取了大量财富,而且在其活动的湛江市赤坎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域内形成了强力威慑和心理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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