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7-05 17:32 我要投稿
东快讯(记者刘清华图片由受访者提供)昨日,网友“遛街女王”爆料称,5月29日上午,福州闽侯青口到甘蔗的一辆车牌号为闽AZ5923的中巴车上,一位中学生捡到一部手机,交给了售票员(希望其转交给失主)。不久,失主开车找来,想要回手机却被索要赎金。对此,涉事公交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查实售票员主动索要了赎金,将开除该员工。
失主女儿称取手机被售票员索赎金
昨日上午,东南快报记者联系上这名发微博的网友“遛街女王”,该网友姓程,她表示自己就是手机失主的女儿。
程女士告诉记者,前天听说妈妈的手机(苹果6)落在中巴车上后,她就开车从甘蔗一直追到上街,上午11点左右开始追,一直追了十几公里才最终追上了这辆车牌号为闽AZ5923的车,发现手机在一名女售票员手上。
“我以为是她捡到的,本想回车上拿500元感谢她。”程女士说,可当时一名下车的乘客告诉她,手机根本不是售票员捡的,是一名男生捡的,那男生还在车上。
程女士回到车上,发现在最后一排坐着一名中学生,穿着灰蓝色短袖,背着黑色包包。
程女士上前询问,该男生说手机确实是他捡到的。程女士想着要感谢这名学生,并想从售票员那拿回手机,怎料售票员不肯归还。
程女士说,当时她质问售票员,手机不是她捡的,怎么说是她捡的呢?
“怎么不是我捡的,不是我捡的,手机怎么可能在我手上?”程女士说,售票员当时这样回答她,当时捡手机的男生还一直用很小的声音跟售票员说话,让她把手机还给失主。
那售票员一直护着包,不肯归还手机。僵持了一段时间后,中巴车司机也让程女士给售票员一点钱算了。
程女士说,当时她既气愤又无奈,问要给多少钱才能交出手机。程女士的朋友说给一百块就够了。
“100块,想打发乞丐?”售票员表示不同意。程女士,最后,她给了300元才要回手机。
程女士说,当时她本想报警的,可是想到会耽误车上其他人的时间,就没报警。后来,她打电话到福州立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反映此事,但没人接听。她返回时,拍下了售票员的照片。
巧的是,程女士表弟的一个好朋友也正好在车上,她目睹了此事,作为一个旁观者,她觉得“这事情真丢脸,怎么会有这样的人。”
程女士说,她想找到那位捡到手机的中学生,当面感谢他,并告诉他他做得很好,也希望这事没有伤害到他。程女士听其他乘客说,捡到手机的男生是从甘蔗广场上车,在福州一中附近下车的。
福州立顺公交公司 若情况属实将辞退售票员
此事引发网友热议。截至昨晚8时发稿,记者一直未能联系上当事售票员。事情真相是不是如程女士说的那样?有待本报记者进一步核实调查。
昨日中午,福州立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董经理称,立顺公司作为一个公共服务行业,非常注重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公司规定员工捡乘客财物,有责任、有义务将物品退还给乘客。青口到甘蔗这条线路,已经开通好几年了,从来没有发生员工向失主索赎金的事情。
董经理称,据初步了解,涉事售票员姓曹,40多岁,刚来公司不久。公司将深入调查这件事情,如果曹某确实存在主动向失主索要赎金的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将其辞退。
昨晚9时,董经理联系记者表示,售票员曹某承认收了失主女儿300元钱。由于车载监控录像储存卡已满,无法记录事发时的视频资料。经研究,公司决定先退还失主300元钱,并对曹某暂停职务,等事情调查清楚后再作处理。
律师:售票员应无偿归还手机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佘雷律师表示,民法通则规定,捡到他人财物要无偿归还。如果在保管财物以及寻找失主的过程中产生费用,可以让失主支付相关费用。本事件中,售票员接收中学生捡到的手机,没有产生费用,应该无偿归还失主。而售票员没有起到好的示范作用,反而主动索要赎金,让人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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