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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特大食品安全案宣判:万余斤毒狗肉流入市场

[摘要]检察日报8月11日消息,一起由最高检、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特大危害食品安全系列案近日宣判。该系列案件涉及江苏、安徽、上海、山东、天津等多个省市,涉及有毒狗肉1万余斤、毒鸟11万余只、氰化物1000余斤。经江苏省如皋市检察院提起公诉,34名被告人因犯非法买...

  检察日报8月11日消息,一起由最高检、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特大危害食品安全系列案近日宣判。该系列案件涉及江苏、安徽、上海、山东、天津等多个省市,涉及有毒狗肉1万余斤、毒鸟11万余只、氰化物1000余斤。经江苏省如皋市检察院提起公诉,34名被告人因犯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处以八年至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失踪的宠物狗

  2014年11月的一天,如皋市白蒲镇的张大爷发现宠物狗乐乐不见了。当天下午,张大爷在一处收购点发现了惨遭杀害的乐乐。张大爷立即报警。

  接到报警后,公安人员迅速赶到该收购点,只见地上到处是死狗,臭味刺鼻。面对公安人员的询问,老板老甘神情自若,称自己做的是正经生意,但当公安人员打开仓库大门、发现里面储藏着大量冷冻狗肉时,他顿时神色慌张。公安人员随即将他带至派出所调查,同时对收购点布控守候,当天就查获两名疑似毒狗人员。经过排查,一条“供药、毒狗、卖肉”的“毒肉链”浮出水面。

  老甘原名甘付和,如皋市下原镇人,从事狗肉收购生意已有20余年。公安人员在其收购点搜出的一个记账本里密密麻麻记录了他从2014年9月以来的买卖情况。公安人员注意到,账本里,个别账目旁专门标注了一个“活”字,而同是收狗账目,有的却没有标注。这里面有啥“学问”?

  讯问中,老甘交代,其收购点既收活狗,也收被药晕或药死的狗。对于活狗,他会在账本上特别标注“活”字,没有标注的就是被药死的狗。被投药但一息尚存的狗经宰杀处理后,会当作新鲜狗肉卖掉;已被药死的则在处理完后放入冷库,等到秋冬时节再卖。

  就这样,仅两个月时间,老甘一共收了1.4万余斤毒狗,其中一半通过大巴托运给朱春祥、孙海林等5人出售,销售金额共计3.3万余元。

  警方顺藤摸瓜,很快将买卖毒狗肉的朱春祥、孙海林等人抓获。据这些嫌疑人供述,有毒狗肉主要流向安徽、山东、江苏宿迁等地城乡结合部的饭馆。

  从毒狗到毒鸟

  侦查发现,老甘收购毒狗的主要供货商是一个名叫易西的人。

  52岁的易西祖籍安徽,数年前就来到如皋下原镇做活猫生意。由于营生惨淡,易西后来转行做起毒狗生意。2014年8月,他从狗药贩子王金玉处买了9斤狗药,自己留下一部分后,将剩余狗药转卖给老乡桂正干和王季。此后3个月,易西利用狗药对狗下毒,先后将600余斤毒狗卖给了收购点的老甘。

  通过易西的介绍,周德福和易子副也于2014年9月分别向王金玉购买狗药,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周德福向老甘卖出毒狗170余斤,易子副卖出800余斤,王季卖出5000余斤。

  据上述犯罪嫌疑人供述,像易西这样改行做毒肉生意的在收购圈子里很普遍。警方根据线索,还抓获了章国全等8名毒鸟人。这些人分别来自江苏如皋、徐州和盐城,因为“生意”上的往来渐渐组成一个毒鸟团伙,通过购买弓弩、引鸟器、毒料等,大肆毒杀鸟类11万余只,经粗加工后通过大巴托运、快递等方式销售给上海、浙江、广东等地的餐馆。

  一条毒药“运输线”

  办案过程中,公安人员将查获的狗肉、鸟肉等送专业机构检验。结果显示:随机抽取的狗肉样本中均含有氰化物和琥珀胆碱成分,鸟肉中含有呋喃丹成分。而这些化学品或药品均受国家严格管控,属高毒物品,人一旦食用了含有上述化学成分的有毒肉制品,将对健康产生极大危害。

  那么,这些毒药究竟从何而来?江苏如东的孙海林到案后供述了隐藏在毒肉背后的毒药交易链:氰化钠是从如皋市的陈华处购得,其上家是盐城市亭湖区的马宏生,而马宏生的上家则是家住天津河西的于孝强。于孝强被抓后交代,2011年至2013年间,在未取得买卖危险化学品资格的情况下,他先后3次在山东省临清市从丁某(另案处理)处购得氰化钠1100斤,并多次转卖,从中牟利。

  2015年2月,为章国全等毒鸟人提供呋喃丹的张永龙也被警方抓获。据张永龙交代,这些毒药均是他通过网络购买,再通过快递或大巴托运给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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