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0-29 11:52 我要投稿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硕)被指长期向大气中超标排放污染物,3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被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诉至法院。近日,自然之友分别向辽宁省鞍山市中级法院、吉林省吉林市中级法院、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法院提交了环境公益诉讼的起诉材料。
据悉,3起案件的被告分别是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齐大山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均为国家重点监控排放废气企业。起诉材料称,3起案件被告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包括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尘)均持续一年以上,多次受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且截至诉讼之日仍未完成环保合规整改,在线数据仍未稳定达标。
自然之友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超标排放污染物,消除所有不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危害,并支付大气环境治理费用及原告的诉讼成本费用。
据了解,今年6月,北京四中院受理了自然之友诉现代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进口胜达3.0车辆尾气排放颗粒物超标污染大气一案,该案目前正在诉讼进程中。今年1月,东营市中级法院受理了自然之友诉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大气污染一案,该案目前已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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