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2-02 09:14 我要投稿
为了提高英语水平,上海一名大二女生通过某交友网站认识了一名自称是英语培训机构老师的男子,结识半个月两人便领了结婚证,婚后半个月两人又到法院要求离婚。最终虹口法院判决两人离婚。
小云是沪上某知名高校的大二在读学生,虽然学习的是理工科专业,但学业优秀的小云打算大三时报考中级口译。2015年12月初,小云通过交友网站认识了网友凯文,凯文自称某英语培训机构的老师,愿意跟小云交朋友,帮小云一起练习口语。小云与凯文约定平安夜在人民广场碰头。此后,两人按约见面,凯文英语流利,风度翩翩,让涉世不深的小云彻底放下了心中的疑虑,与凯文一起吃过晚饭后,凯文邀请她去自己家里玩,小云欣然前往,在凯文家,小云又和凯文一起喝了不少红酒,当晚,两人便发生了关系。
第二天,小云回到了学校。此后凯文不断打电话给小云,劝说小云跟他结婚,还经常到学校找小云。小云觉得这样影响了自己的学习,也不愿意老师同学知道自己与凯文之间的事情,为了安抚凯文,让他不要再来找自己,在与凯文相识短短半个月后,小云竟然瞒着父母从家里偷偷拿出户口本,与凯文登记结婚了。两人结婚后并没有居住在一起,在凯文的要求下,小云带凯文回家见自己的父母,小云父母这才知道女儿已经登记结婚了,他们大吃一惊,坚决要求小云和凯文离婚,甚至报警要求凯文离开自己家。凯文不同意离婚,于是婚后短短半个月,两人便闹上了法庭。
庭审中,原告小云诉称,自己与被告凯文通过网络认识,因婚前了解不够,婚后即发生矛盾,夫妻感情未真正建立,现要求与被告离婚。被告凯文辩称,自己与小云系一见钟情,双方自愿结婚,不存在强迫、欺骗等情况。现既然小云的父母不同意这桩婚事,自己与小云感情渐淡,愿意接受法院判决。
虹口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原被告婚前了解不够,婚后未能妥善处理彼此关系,现双方对离婚、财产、居住等达成的一致意见,与法不悖,依法予以准许。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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