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2-27 08:32 我要投稿
盗窃逃亡20年年近古稀自首
-庭审后向西部商报记者讲述逃亡经历:放羊喂鸡看场子,几乎没进过城
-拿到判决书时坦言:终于可以睡个安心觉了
每日甘肃网9月5日讯(西部商报记者樊丽 通讯员张国蕊)盗窃1.7万余元财物,逃亡20年的69岁老人赵某某,因出逃时未带身份证、户口本而变成一个“黑人”。20年间,赵某某一直在偏僻的乡镇给人放羊喂鸡,几乎没进过城。为了让自己能在有生之年有个身份,赵某某投案自首。2016年8月23日,酒泉市瓜州县法院公布该案一审判决,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法官,起诉书上指控的那11次盗窃,都是我干的。逃了这么多年,躲了这么些年,该来的还是会来的”。2016年8月4日,头发花白、身材佝偻的69岁老人赵某某,在逃亡二十年后,还是站在了被告席上受审。经查,赵某某于1995年至1996年间,其伙同他人多次实施盗窃,被盗物品价值共计17107.87元。同案的二人于1997年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十二年,而他却踏上了长达20年的逃亡之路。
在庭审后,这位老人向记者讲述了这20年的逃亡经历。“当年,因为害怕,逃跑的时候身份证、户口本什么都没带,久而久之我就成了一个‘黑人’,这20年我一直都在比较偏僻的乡镇给人家放羊,给养鸡场喂鸡,给矿山上看场子,除了两次病得严重被人带到县城买了两次药,几乎没有再进过城。今年3月份,养鸡场的一个工人说,像我这样的人,国家现在有好多好政策呢,我这么大年纪了,就不用这么辛苦讨饭吃了。但是我没有身份证和户口了,所以这次我决定到公安机关自首,承认我以前干的坏事,希望能恢复我的身份,让我将来不至于死了都没个去处”。这位老人就这样轻描淡写叙述了20年的逃亡经历,但这其中的苦楚只有他自己知道。
鉴于案发后赵某某主动投案,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构成自首,且被盗大部分财物当年已追回并发还失主,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对被告人赵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在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赵某某坦然地说道:“我终于可以睡个安心觉了。”
《男子盗窃1.7万余元逃亡20年 年近古稀自首》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ews.yuduxx.com/shwx/528435.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