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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成居留工具?中国超生夫妇在德获难民身份

[摘要]【环球时报驻德国特约记者 青木】据德国《明镜》周刊18日报道,一对非法入境并长期居留在德国的未婚中国夫妇,近日以中国“严格的家庭政策,担心遭受歧视”为由,要求德国法院给予他们超生的孩子难民身份。周四,德国巴登—符腾堡州行政法院作出判决,判定他...

  【环球时报驻德国特约记者 青木】据德国《明镜》周刊18日报道,一对非法入境并长期居留在德国的未婚中国夫妇,近日以中国“严格的家庭政策,担心遭受歧视”为由,要求德国法院给予他们超生的孩子难民身份。周四,德国巴登—符腾堡州行政法院作出判决,判定他们的第四个孩子有权在德国获得难民身份。德国媒体指出,以中国人口政策为由成功申请难民身份还是首次,这意味着,有两个以上孩子的中国家长都有可能在德国申请难民庇护。

  “德国之声”称,这对父母的四个孩子均在德国出生。母亲的中国护照已过期,父亲在德国生活了约12年,也没有任何身份证件。两人都是通过组织非法移民的人贩集团进入德国的。据称,这对父母和他们的第一、第二个孩子处于“容忍居留”状态,第三和第四个孩子则获得德国司法机关给予的“辅助性保护”。不过,两者都无法与难民身份相比,后者拥有工作许可,并可获得难民补贴。所以,这对父母把德国联邦移民与难民管理局告上法庭,要求后者给予第三第四个孩子难民身份。

  负责代理此案的德国律师介绍,这对家长担心,他们出生的第三和第四个孩子在中国有可能成为“二等公民”,因为中国长时间以来实行一胎政策,不久前才允许普遍开放二胎。《明镜》周刊称,这对父母向德国法官表示,孩子在中国无法获得户口,也不能去上学,无法享受正常公民在教育和医疗等方面的社会福利。另外,他们还担心被遣返到中国,被处以罚款。

  “每个难民的避难申请都是个案。”德国联邦移民与难民管理局发言人向德新社表示,从原则上来说,如果孩子的难民身份得到确立,其家长也有权获得家庭难民保护。但前提是,家长已在家乡组建起家庭。目前这对中国伴侣的情况不符合这一要求。行政法院发言人则指出,这一判决有可能在全德国范围内成为榜样。虽然该案的判决结果一开始只在巴登-符腾堡州有效,但依照惯例,德国其它联邦州在面对类似案件时也会参照这一审判结果。

  德国联邦移民与难民管理局的数据显示,仅今年前7个月,就有382名中国人递交难民庇护申请。2015年共有553名中国人递交难民申请。

  此案在德国华人圈也引发巨大反响。18日,在“德国热线”华人论坛上,对于该事件的讨论已达7页。有华人指出,这个孩子不过是其父母取得德国居留权的工具而已。还有人认为,这对夫妇的做法,第一影响孩子前途,第二影响国家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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