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04 08:07 我要投稿
新京报快讯(记者曾金秋)近日,网传河南固始县陈淋子镇第一初级中学一男生在宿舍内被另外几名男生拳打脚踢。固始县公安局今天表示,由于双方已和解,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校方前天发布说明称,双方已经达成谅解,班主任被责令检讨并扣津贴。
网传视频显示,一群男生在宿舍内对一名身穿白色上衣的男生拳打脚踢,期间还曾用一白色物体抽打他、用水瓶砸其后背。有微博网友表示,事发地为固始县陈淋子镇第一初级中学。
陈淋子镇第一初级中学于10月6日发布说明称,9月29日上午课间,九(2)班学生李某和刘某因开玩笑产生矛盾,中午12点10分,李某指使同学杨某将刘某约至寝室,刘某被等候在那里的李某等人群殴,整个过程被周某录下视频。事件导致刘某浑身多处淤血、眼角青黑,10月1日检查后无大碍。
校方称,已安排班主任与家长做好沟通工作,双方已经协商并达成谅解。班主任被责令写出书面检讨,并被扣除相应津贴。寝室管理员因事发时未认真履职,也被扣除相应管理费用。公安机关已经介入此事。
另据媒体报道,被打男生已经康复返校,学校为其调整了班级。对于打人情节严重的学生,学校将与家长签订纪律管理协议。
今日上午,记者从固始县公安局获悉,目前双方已经达成和解,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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