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12 08:53 我要投稿
11日,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宗跨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该案犯罪嫌疑人达12名,该团伙前后共往该废弃工厂内倾倒废硫酸600余吨.图为庭审现场。 王润刚 摄
11日,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宗跨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该案犯罪嫌疑人达12名,该团伙前后共往该废弃工厂内倾倒废硫酸600余吨。图为12名被告受审现场。 王润刚 摄
中新网濮阳10月11日电 (记者 李贵刚)11日,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宗跨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该案犯罪嫌疑人达12名,涉及河南、山东两省,影响十分恶劣,对倾倒地的土壤、水资源等生态环境破坏极其严重,损失达1800余万元。
无危险化学品处理资质的郭某某在利益的驱使下,联系其好友王某甲、宋某某,雇佣司机高某甲、高某乙,通过王某和孟某某的联系,与山东某化工公司白某某、杜某某签订了处理废硫酸合同。自2014年11月份至案发,以每吨360元的价格从该厂拉走废硫酸,再以每吨140元的价格让同样没有处理资质的楚某某拉走,通过魏某某、王某乙的联系,倾倒在濮阳县某镇王某丙的废弃工厂内,利用4个渗坑,将废硫酸渗入地下。经查明,该团伙前后共往该废弃工厂内倾倒废硫酸600余吨。
经河南省分析测试研究中心检测证实该废酸PH值
濮阳县法院此次公开审理的污染环境案件被告人达12名,污染波及河南山东两省,属于跨省市有组织作案,人员多、范围广,造成影响十分恶劣,给倾倒地的土壤、水资源等生态环境带来极为严重的破坏,系河南省高院环境资源庭成立以来全省审理并宣判的第一起跨省环境污染刑事案件。
作者:李贵刚
《河南一跨省环境污染案12人获刑 倾倒600吨废硫酸》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ews.yuduxx.com/shwx/602885.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