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18 13:11 我要投稿
看到一些特殊人群持证能免费乘坐公交车,有人竟然也打起了这“主意”,弄了一本假证来骗取免费乘坐公交车,不料事情败露了。10月12日,贵州籍男子薛某因持伪造残疾军人证乘坐公交车,被瓯海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薛某今年39岁,案发前在温州务工。今年2月23日晚8时许,薛某喝酒过量醉倒在路边,群众报警后,他被瓯海公安带回派出所。民警在检查薛某随身物品时,搜出了一本伪造的残疾军人证。薛某交代,去年11月份,他在市区牛山劳务市场找工作时,一名中年妇女询问他是否需要办理假证。为节省生活开支,薛某花了100元,委托该妇女制作一本假残疾军人证,用来免费乘坐公交。
这本伪造证件有编号、印章等,而且照片里的薛某也被“换”上了一身军装。薛某随身携带该假证,在鹿城区、瓯海区等地免费乘坐公交车,次数多达四五十次。
法院审理后认为,薛某买卖国家机关的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考虑其系累犯,曾因故意伤害罪、强奸罪获过刑,故对其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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