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30 08:14 我要投稿
承揽工程要交“扎点费”、卖盒饭要交“保护费”、装修公司要交“入场费”、“管理费”,强霸停车场,充当“沙霸”……10月13日,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多名被告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还包括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
2012年至2015年间,该组织使用暴力、威胁等方式,强占西安绿地SOHO小区地面停车场收取停车费,并先后在逸翠园I都会、逸翠尚府、林隐天下、高新第五季、海铂香庭等小区,非法收取做生意的单位和个人“管理费”。经审计,该组织共取得停车费、管理费、销售建材收入、垃圾清运等收入2051万余元。2015年6月中旬,张某等12人被抓获。雁塔区检察院认为,以被告人张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有组织地进行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接受服务,以及随意殴打他人、恐吓他人、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通过违法犯罪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其中,对张某的行为应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追究刑事责任;梁某等另外11人也一并被起诉,其中涉及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多达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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