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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一自媒体工作者冒充警察收集材料被拘十日

[摘要]中新网昆明10月24日电 (记者 胡远航)记者24日从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公安局获悉,近日,昆明一从事自媒体工作的男子王某某,为获取稿费冒充警察向公安机关收集警情信息被行政拘留。 通报称,22日晚20时许,一名自称是云南省公安厅政治部宣传处民警的男性电话联...

  中新网昆明10月24日电 (记者 胡远航)记者24日从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公安局获悉,近日,昆明一从事自媒体工作的男子王某某,为获取稿费冒充警察向公安机关收集警情信息被行政拘留。

  通报称,22日晚20时许,一名自称是云南省公安厅政治部宣传处民警的男性电话联系富民县公安局,要求对辖区派出所巡逻防范等相关工作进行督查,富民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迅速找到该名男子并将其带回派出所了解情况。该男子身着灰白色外套,内穿蓝色警服,自称云南省公安厅政治部宣传处民警“钱某”,要求派出所民警提供派出所简介、日常接处警、巡逻照片及近期警情等材料。当民警要求该男子出示证件进行身份核实时,该男子表示其忘带警官证等各种证件,民警遂要求该男子提供警号进行查询。经过核实,发现该男子与云南省公安厅民警钱某体貌特征不符,且提供的警号不属于民警钱某。同时,通过与云南省公安厅民警钱某取得联系确认其本人并未到富民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值班民警随即要求该男子将外衣脱下查看其所穿警服,经检查该男子身穿99式长袖夏执勤服,衣服上未佩戴警衔,左侧胸前未佩戴警号,右侧胸前佩戴云南警官学院标志牌。

  经询问,该男子真实姓名叫王某某(男,20岁,昆明人),自称在昆明从事自媒体工作,无固定职业,收集公安机关接处警、巡逻照片等材料是为了投稿以获取稿费。经查王某某于2016年10月14日曾因涉嫌在云南警官学院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证件,被昆明市五华区莲花派出所行政拘留七日,2016年10月21日拘留期满被解除拘留。

  针对王某某故意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明察暗访为借口非法向公安机关收集警情信息等相关材料一案,经调查王某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对王某某采取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处罚。

  作者:胡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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