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7-21 14:08 我要投稿
标志性景观“月亮门”坍塌尚未来得及修复,山西省朔州市山阴县广武明长城日前再度引发社会关注。近日,一名男子在光天化日之下扒出广武明长城砖带走却未见有人制止的图片在网上流传。10月28日,山阴县文物保护部门向南都记者表示,该长城砖在事发当日即被追回,男子盗砖原因可能为“镇宅”,类似事件已发生20多起;国家文物局法规处工作人员则表示,该男子涉嫌破坏文物,已构成违法。
扒长城砖带走时被追回
10月27日,国内著名长城宣传保护微信公众号“长城小站”发布一则“通缉令”称,一名中年男性在光天化日之下从山阴广武明长城顶部扒下一块方砖带走却未见有人制止,随文附有该男子扒砖及和其同伴将方砖抬走的图片。类似图文在文物保护爱好者及山阴当地群众的朋友圈广为流传。
据南都记者了解,男子扒砖事发地为山阴县广武猴岭山长城,该段长城为明朝万历三十三年(公元1605年)所修,作为山西境内保存最完好、规模最宏伟、景观效果最好的一段长城,已成为朔州市的旅游胜地。2012年12月24日,当地政府曾以此为基础投入巨资建设广武风景名胜区,被省政府认定为省级风景名胜区。而该男子扒走的方砖,不仅具有600多年的历史,更是长城防水防坍塌的利器。
在明代,最好的长城顶部都用方砖铺满,不仅因为其平整,利于人车马在上面快跑;还因为其是城墙对付大自然的铠甲。方砖能让承重均匀分散,不让砖层下的三合土层局部过度受压而断裂;大雨的时候,方砖层能让大部分雨水沿城墙的排水系统排走,方砖上植被也无法生长,防水效果极佳。
10月28日下午,山阴县文管所所长欧阳天致电南都记者表示,此事发生在国庆假期的10月2日或3日,扒砖男子并非本地人而是游客,该男子及同伙将方砖抬下准备放在面包车上带走时,被在附近卖饮料的当地人制止,并将该砖块交给长城保护员尹成武放在了隐蔽的草丛中。
据介绍,所谓“卖饮料的当地人”,实为文管所在当地发展的长城保护志愿者,名叫郝中华。事发当日,看到该男子准备带走长城砖时,郝中华当即予以制止并对该游客予以批评教育,随后又打电话交给尹成武处置。
盗砖“镇宅”还是收藏?
采访中,多名文物保护爱好者向南都记者表示,该男子扒一块长城砖欲带走,有“风水”方面的原因。按照近年来流行的说法,墓砖、老城墙砖能够镇宅,有不少人将之放在即将入住的新居用来“辟邪”,这一说法从广武长城保护员尹成武口中亦得到佐证。
尹成武介绍,该段长城具有600多年的历史,当地民间流传长城砖可用来当作“镇宅之宝”。然而,在山阴县文管所所长欧阳天和长城保护志愿者郝中华看来,该男子应是文物爱好者,觉得长城砖是古董,拿走的目的在于收藏。
中国长城学会常务副会长、著名长城专家董耀会认为,该方砖只是普通的长城漫地砖,并不具有收藏价值,从好处想,该男子拿走长城方砖,可能是出于喜欢和爱好,想要带一块留作纪念;但既然喜欢长城,就更应该爱护长城,一个人拿走一块砖问题不算大,但成千上万的人都这样拿,长城就完了。“这件事主要还是彰显了国人的文明程度不够,大家还要站在文明的高度上,多提高自身的文明修养和文化自觉”,董耀会觉得,这事还是应当从文明的角度去看待,不宜把人想得太坏,“不能说他是坏人,但这种行为肯定是不文明的”。
“我也在朋友圈里看到有人转这个了”,10月28日下午,国家文物局宣传处工作人员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文物局法规处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表示,严格按照法律来讲,偷长城砖就是破坏文物,破坏文物当然是违法的。该工作人员介绍,对于偷盗长城砖的行为,应该根据具体事实情节和危害程度,结合《长城保护条例》、《治安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情节轻微的可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予以罚款。
根据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的《长城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禁止在长城上从事取土、取砖(石)或者种植作物等活动。如有违反者,应根据该条例第二十八条,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山阴县文管所所长欧阳天向南都记者表示,鉴于该男子听从长城保护志愿者郝中华的制止,未强行将该长城方砖带走,因此郝中华仅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但是他这种行为应该受到社会的谴责”,欧阳天补充道。
采写:南都记者嵇石 实习生 杨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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