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8-21 14:01 我要投稿
重庆晚报讯 前天凌晨1时左右,丰都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民警在沙溪大桥路段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旁边支路缓缓驶来一辆白色面包车。面包车开到民警10来米距离处停下,车内走出一名女子,询问路人交通事故原因。
随后,该女子回到车内,驾驶面包车慢慢后退,不小心掉进路旁水沟。民警立即上前帮助,走进车身,就闻到该女子身上浓烈酒味,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每100毫升血液含45酒精含量,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女子姓秦,当晚在亲戚家饮酒至凌晨,心想三更半夜的,警察早已下班,于是驾车搭载朋友李某回家,结果遇上民警处理交通事故。因为害怕被民警拦停检查,秦某停车假做关心状,寻找机会开溜。倒车过程中,秦某由于心虚害怕,手脚发抖操作不慎,将车倒进臭水沟。
民警依法对秦某作出相应处罚,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重庆晚报首席
再次提醒喝酒不开车
民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为了自己和家人、朋友生命安全,一定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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