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2-22 14:34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吃了一顿冬至饺子,就没有买房资格了。
被限购的人,只能道声珍重。无论政策如何限购,对于符合购房条件的人来说,还是要瞅准购房时机。
从12月22日起,郑州开始执行升级版调控政策,未来走势如何?欢迎点评分析。如果您在购房过程中遇到难题,也可以直接联系投牌君。
文/图 河南商报记者 邓飞
政策出台当晚,售楼部灯火通明
这也是历来调控政策正式实施前夕的惯例:突击签约。因为如果当晚不签,第二天一开始实行,万一不符合购房条件,那就等于白瞎了。10月份郑州重启限购政策实施前夕,就发生过这样的事情。
这次也不例外。外地人在郑州买房,没有连续两年的社保或个税证明,就没了购房资格;购买18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如果名下已经有两套了,也就没了购房资格。
所以,你可以问一问,21日晚上,有部分住宅楼盘是灯火通明的。但是,有毛用,这次和以前不一样,晚上七点就断网了,你来了也没用,网签不成。生气也没有用,你向置业顾问发脾气,怎么回事,那外地人就买不了了?置业顾问回你一句:那怎么办!
21日晚10点40分,嵩山路和棉纺路交叉口附近的宏江瀚苑,虽被告知已不能签约,但客户始终迟迟不肯离去。
文化路和英才街的美景麟起城
限购升级政策细则上午已发布
22日上午,有粉丝发来信息,称在房管局大厅网签窗口,很多人因不再符合购房条件而被拒网签。对于突如其来的政策变动,他们也显得很无奈。
当天上午,郑州市房管局发布有关本次限购升级政策的实施细则(详见文末附件)。细则显示,非郑州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需提供近3年内在本市连续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证明指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凭证,社会保险证明指加盖有社会保险机构缴费信息查询专用章的缴费清单。
根据细则:对于申报价格和实际销售价格差距较大的项目,房管部门对企业进行约谈,指导企业合理调整申报价格;企业应按要求限期整改,拒不接受指导的管理部门可暂停项目网上签约。
细则强调:保持住房限购区域不变,将单套建筑面积18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纳入限购范围。
本次政策出台的动因:
1、“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之中央精神是一个重要因素。大家知道,这是刚刚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定位,既要抑制房地产泡沫,又要防止房地产行业出现大起大落。
关于资产泡沫问题,今年下半年,中央层面已经四次提到。房地产的风险一方面体现在购房的杠杆率在提高,即信贷,另一方面,开发商拿地积极,也给市场一个很强烈的积极信号。
目前一些热点城市的房价已经大起,现在这些风险很大的城市要防止房价大落。什么叫大落?就是房价快速下跌。怎样才能实现防止房价大落这个短期目标?那就要采取一定的应对措施。
此前,郑州针对八九月份出现的房价大涨行情已经出台了两次调控措施。全国上下各大热点城市也都进行了各类调控。本次调控,既是延续,又是升级,更是落实中央精神。
2、虽然官方数据让郑州房价冷却下来,可实际成交量却依然很大,实际市场成交价还是居高不下。再者,你以为郑州房价真降了吗?看房价趋势不能单看某一两个月的环比数据,而是要看同比数据,看近十年的对比数据。十年来,郑州房价降了多少?降了吗?
所以,必须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并防止反弹,保持平稳。什么手段最有效?限购和限贷。
3、限购、限贷政策升级的流言进一步刺激市场需求,需求动力很足。有流言传“外地购房者要提供三年社保”,最要命的流言是“首付比例提高至35%”,而且元旦起开始实行。这一下子可是刺激了一些潜在需求,蠢蠢欲动,市场预期都给吹起来了,草木皆兵,仿佛现在不买房,马上就没机会了。
对于这些流言,有关部门如何辟谣呢?这承认肯定不合适,不承认,万一要是实行了呢?万一流言再把市场风气给搅坏了呢?犯了难。
最重要的是,“郑州确定为国家中心城市”这个消息杀伤力太厉害!直接看涨郑州!
必须要有行动,而且越早越好。为啥不像以前一样,要么元月一号,要么九月一号,要么十月一号实行,这是个很大的原因。
有了这三大动因,政策升级则为必然,只是细节和传言有出入。但是,需要警醒的是,如果郑州房地产市场还像以前一样过于火热,价钱高的让老百姓住不起房子,那么,不排除信贷手段也会升级。
市场影响:
1、你让外地人出示在郑州连续缴纳两年及以上的社保和个税证明,试问,你的公司给你交社保吗?交了几年了?中间换公司断过没有?
郑州购房客户过半都是外地人,各种歪招将重现江湖,交了钱却没了购房资格,各类纠纷也会出现。有预售证还好一些,无证销售的,麻烦了。
还是那句话,只要是刚需,市场好坏,房价涨跌,都不要受其影响。
2、180平方米以上的也限购,恒大悦龙台、正商正上善水等高端豪宅怎么卖?单价六七万的金茂地王项目怎么办?北龙湖刚刚有起色。能在这买得起的,谁手里没有几套房?如果想在此购买,只能把手里的房子卖出去。行情不好,你愿意卖?
万三公路以东区域、新田城洞林湖区域、平原新区、荥阳绕城高速以西区域、南龙湖区域,几乎不受影响。
3、据业内人士透露,郑州将对房价进行整改,或会对部分楼盘进行价格调控,税务部门对定价过高、涨幅较大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应进行重点稽查。对脱离实际提高住房销售申报价格,经查证实际销售价格明显低于申报价格的,由房地产主管部门约谈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可暂停该项目网上签约资格。
高也不是,低也不是。稳,压倒一切。
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都将出现成交下滑的态势,但是,房企的销售任务一直都在,2016年就算了,仅凭八九两个月,就吃够了。年后呢?如何完成一季度任务?
4、住宅租赁市场将迎来春天。
附件:
关于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工作的通知》(郑政办[2016]75号),稳定我市房地产市场,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郑州市部分区域实施住房限购的通知》(郑政办[2016]64号)的基础上,严格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工作的通知》(郑政办[2016]75号)的通知精神,保持住房限购区域不变,将单套建筑面积18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纳入限购范围。
二、非郑州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需提供近3年内在本市连续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证明指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凭证,社会保险证明指加盖有社会保险机构缴费信息查询专用章的缴费清单。
上述证明材料按照《关于印发〈住房限购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郑房[2016]144号)要求,与《郑州市购房申请表》一并做为合同附件提交。
三、对于申报价格和实际销售价格差距较大的项目,房管部门对企业进行约谈,指导企业合理调整申报价格;企业应按要求限期整改,拒不接受指导的管理部门可暂停项目网上签约。
四、各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就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住房限购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郑房[2016]144号)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履行对购房人的住房限购政策告知和资料审验义务,并将住房限购有关政策在销售和经营场所进行公示。
五、管理和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执行限购政策情况以及销售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和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内暂停其网上签约。
六、本通知自2016年12月22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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