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都网 > 新闻频道 > 环球视野 >

俄专家称中国或调解缅北冲突 不干涉内政是前提

[摘要]资料图片:2016年11月29日,王毅外长会见访华的缅甸和平委员会主席丁苗温一行。 参考消息网12月3日报道 俄媒称,俄罗斯专家评价中国外交部长王毅会见缅甸和平委员会主席丁苗温时所提出的“共同维护中缅边境地区和平稳定”的倡议时表示,利用中国的军事援助平...

资料图片:2016年11月29日,王毅外长会见访华的缅甸和平委员会主席丁苗温一行。

  资料图片:2016年11月29日,王毅外长会见访华的缅甸和平委员会主席丁苗温一行。

  参考消息网12月3日报道 俄媒称,俄罗斯专家评价中国外交部长王毅会见缅甸和平委员会主席丁苗温时所提出的“共同维护中缅边境地区和平稳定”的倡议时表示,利用中国的军事援助平息缅北冲突是不合理的,对双方而言都是无法接受的。

  据俄罗斯卫星新闻网12月1日报道,王毅表示,计划在缅甸国内实现和平的进程中发挥建设性作用,前提是不干涉缅甸内政,尊重缅方意愿。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南太平洋研究中心主任沈世顺在接受卫星新闻社采访时提到了中国助缅调解局势的这一重要前提条件。

  沈世顺说:“如果缅方有此要求,中国会与缅甸一道维护两国边境地区的和平稳定、因为缅甸政府军与民间地方武装在边境地区爆发的冲突虽然是缅甸国内的问题,但是目前已经影响到了中国边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中方会在不干涉缅甸内政的前提下,对缅甸政府予以协助,采取措施维护边境稳定。此外,中缅关系一直发展顺利,缅甸还在进一步加强与中国的友好关系。随着两国关系的不断发展,双方在各个领域的合作也会深化加强。我们不希望中缅边境再发生冲突,误伤中国边民,这也是两国利益所在。”

  报道称,缅北武装冲突使北京和内比都的相关接触更加密切。上周召开了中缅外交国防2+2高级别磋商会议。以缅甸和平委员会主席丁苗温为首的代表团访华是缅方发出的新信号:希望中国参与并协助平息冲突。丁苗温与王毅举行会谈时表示,希望中国继续予以支持和帮助。

  俄罗斯科学院世界经济与国际关系研究所专家彼得·托特奇卡诺夫认为,一切迹象表明,缅甸东北部与中国接壤的边境地区冲突最终不再只是国内冲突。王毅提出的支持倡议和丁苗温的反应只能说明,中国参与解决缅北局势不可避免。

  他说:“中国在缅甸有压力集团,在缅甸北部地区有一定的利益,而且基本上得到了缅甸的认可。但中国这么说,或许证明将对缅提供人道主义援助,但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食物或生活必需品,而是想充当缅北各组织与政府谈判的中间人,也就是保障谈判平稳进行,在解决边境冲突过程中提供政治和人道主义保障。显然,这并不是干涉内政,更不是武装干涉,因为缅甸自己就无法接受。缅甸想将中国视作建设性的但不过多干涉内政的力量。但同时,缅甸当然有意与北京开展正常的政治对话,所以它不想无视北京的倡议。缅甸期待实现这种对话,将中国在缅甸的所有影响力运用到这一建设性对话中。现在对话已初现雏形。”

  俄罗斯军事分析家弗拉基米尔·叶夫谢耶夫评价中国提出的帮缅甸治疗一个血流不止的旧伤口的倡议时表示:“谈到想参与解决冲突的想法时,中国确实希望加大在缅甸的影响力。我认为,中国是有机会加大影响力的。中国现在不排除在维护海外利益时也使用武力。另一方面,缅甸明显担心过度依赖中国。从这一点来看,对于缅甸而言,过分积极地让中国参与本国事务,哪怕是依靠中国军队解决武装冲突都是不合理的。我认为,军事方案对双方都不合适。总而言之,没有中国,局势可能无法得到调解,但中国的参与程度双方应明确商定。参与不能过度。”

  报道称,与同样希望加强在缅影响力的美、日、韩和欧盟国家相比,中国具有明显优势。中国对冲突双方都有切实的影响力,可能通过帮助解决民族武装冲突在争取地缘政治利益最大化。


《俄专家称中国或调解缅北冲突 不干涉内政是前提》河南新闻-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ews.yuduxx.com/hqsy/746302.html,谢谢合作!

[责任编辑:admin]
下一篇:没有了 上一篇:俄罗斯飞船发射失败 坠入大气层烧毁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详细声明请点击进入>>

返回豫都网首页
版权所有: 豫都网 Copyright(c) 2010-2015 YuDuWang Network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3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admin@yuduxx.com
未经豫都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