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8-31 08:34 我要投稿
映象网快讯(记者 王邵怡)8月30日,记者从河南省教育厅获悉,自2017年9月1日起,省内高校学生转学工作实行备案制。省教育厅在每月的16-18日(节假日顺延)集中受理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在校学生转学备案工作。
转学需备齐这些材料
根据要求,省内和转入我省的转学备案材料主要包括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学生信息汇总表、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学生的正式文件(内容主要包含:学生的基本信息,转学原因,转出专业、转入专业及其分数,学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等内容)等。
从我省转出的,相关转学条件和程序参照转入省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要求办理。
按照规定,省教育厅在每月的16~18日(节假日顺延)集中受理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在校学生转学备案工作。
学生转学备案受理后,未通过备案的,省教育厅学生处10个工作日内反馈转入学校,未反馈的则视为通过备案。
违规转学学生取消转学资格
据了解,高校制定的转学办法要及时报省教育厅备案,转学办法未在省教育厅备案的高校,省教育厅不受理其转学备案。
同时,省教育厅将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实行定期不定期抽检制度,加大对各高校转学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对违规转学行为,将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因违规转学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追究学校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违规转学的学生将取消其转学资格,并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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