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05 18:46 我要投稿
映象网快讯(记者 阮海峰 文/图)今年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实施后,映象网独家发布的《新版<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实施近一周部分4S店仍变相加价》,新闻发布后引起热议。9月5日上午河南省商务厅召开了河南汽车销售市场专项执法百日行动新闻发布会。
全省范围内严查4S店加价售车
据悉,近年来我国汽车销量年均增速为18%,汽车产销量连续八年蝉联全球第一。河南作为全国人口大省、消费大省,全球知名汽车品牌在我省市场上均有销售。
河南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就汽车市场的情况相对而言,是供应商比经销商、售后服务商强势,而经销商、售后服务商又比消费者强势,消费者相对处于弱势地位,遇到问题维权比较艰难,消费者反响强烈。
“为认真贯彻执行《管理办法》,切实履行各级商务部门担负的监管执法职责,顺应人民群众的热切企盼,规范汽车市场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维护汽车市场的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上述负责人说,河南省商务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从9月1日至12月10日(共100天),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执法百日行动。
“未来将采取上门走访,抽查、普查等一些方式,首先对所有的市场经营主体进行备案登记,对经销商在全国汽车销售系统进行基本信息登记。”商务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处长向远玲介绍,下一步对违法违规的经销商,还可以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
据了解,行动将在全省范围内对经销商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在标价之外收取额外费用;销售汽车时是否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服务等15个方面进行重点规范。
买车遭侵权市民可通过12312投诉
汽车可以说已经走进了家家户户,汽车消费不断增多,随之而来的很多问题也让消费者头疼不已。对此,省商务厅开展全省汽车销售市场专项执法行动,对汽车销售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规范汽车市场秩序。
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取消了品牌授权单一体制和备案制度,强化汽车销售的事中、事后监管。《管理办法》还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为汽车市场监管执法的主体。全省商务部门将采用“双随机”办法对汽车销售及相关服务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商务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葛安成表示,要让供应商、经销商主动承担起售后服务责任的双主体,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要求经销商明示服务内容和价格,善尽重要事项提醒义务,并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制度。”
如果有市民在购买汽车时权益受到侵害,大家可以拨打全省商务举报投诉热线电话12312或登录12312网站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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