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30 08:28 我要投稿
王韶华(资料图)
映象网快讯(记者 王邵怡)9月29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任命王韶华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会议还表决通过其他人事任免事项,涉及省人大常委会、法院等部门。
省人大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会上任命高欣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任命王泽华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
任命吴文毅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主任;
免去李学义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办公室主任职务,任命其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免去李经超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职务,任命其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免去陈陆浩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主任职务;
王韶华任省高院副院长
会上还通过一批各级法院人事任免。
任命王韶华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任命王涛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静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
任命蔡靖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信访局副局长;
任命袁小刚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常晖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任命谷彩霞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任命李继红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闫顺利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
免去王玉宏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陈松林、孙玉华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吕达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任命其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
免去冀汇涛的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任命其为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行政审判第二庭庭长;
免去张举召的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任命其为洛阳铁路运输法院院长;
免去黄键的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邵宝忠的洛阳铁路运输法院院长职务;
免去龚春的郑州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马俊卿的洛阳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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