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16 18:11 我要投稿
映象网讯(记者 燕子丹 文/图)11月16日,映象网记者从郑州市环保局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法》第五十九条和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结合《在用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检测方法及技术要求》(遥感检测法)(HJ845——2017)郑州市环保局对尾气超标两次以上的柴油车进行处罚公示。请以上车主在公告发布15日内前往郑州市环保局1312房间处理逾期不处理将不能通过年审检验。
名单如下:
超标车辆名单
固定式遥感监测执法:
据悉,固定式遥感检测执法在2017年9月14日,我市固定式遥感检测设备投入使用,为全国首家一次性安装10套机动车固定遥感检测设备并实现联网,全天实时抓拍机动车近4万辆次,构建了全方位、全天候机动车固定遥感检测网络。按照规定对半年内抓拍超标两次以上的柴油车进行处罚,3.5吨以下的由公安部门处以200元罚款,3.5吨以上由环保部门处以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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