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09 18:45 我要投稿
全国人大代表司富春
映象网讯(大象融媒映象网北京特派记者 阮海峰 秦雯 王韶卿/文 段晋哲/图)中医药是我国优秀的民族文化遗产,是我国的国粹,它记录着中国人民几千年来同疾病作斗争的丰富经验和理论知识,是中华民族在长期医疗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具有独特理论风格和诊疗特点的医学体系,取得的成就令世人瞩目。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中医药大学科技成果推广中心主任司富春表示,目前,中医药已传播到183个国家和地区,中国已同外国政府、地区主管机构和国际组织签署了86个中医药合作协议。屠呦呦研究员因发现青蒿素获得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表明中医药为人类健康做出卓越贡献。中医针灸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本草纲目》和《黄帝内经》列入“世界记忆名录”。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成立中医药技术委员会(ISO/TC249),并陆续制定颁布10余项中医药国际标准。以中医药为代表的传统医学首次纳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疾病分类代码(ICD-11),中医药作为国际医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正为促进人类健康发挥积极作用。
“由于文化背景和理论体系的差异,标准化、知识产权保护的缺失,中医药国际化还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中医药国际化发展不均衡,各国立法及民众认可程度存在较大差异。中医药国际化标准及规范存在缺失情况,尽管包括“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内的90多个国家制定了植物药注册标准,但整体而言,主要还是参照西药标准而制定的。具有中医药及传统医药特点、被国家社会普遍认同的标准规范尚未建立,阻碍了中医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发展。”司富春说,“中医药在知识产权方面还面临挑战和威胁,在中医药国际化进程中,有部分国家意识到中医药蕴藏的巨大财富,利用其先进的技术对中医药进行改头换面,然后再申请知识产权保护,成为阻碍中医药国际化的重要因素。”
加快中医药国际化进程,司富春建议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与传播,根据不同国家的文化和地域特点,采取合适的方式和途径,把中医文化的对外传播作为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途径,推动中医药国际化均衡发展。加强中医药标准化建设,整合各方面的力量,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建设,建立标准体系,特别是要推进中医药产品标准、服务标准、质量标准的建设,推动我国中医药标准向国际标准转化。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政府部门应加快研究制定与中医药国际化相配套的知识产权政策、措施,加强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好中医药国际化进程中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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