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29 18:29 我要投稿
映象网讯(记者 王韶卿 通讯员 王飞)“学生们每天能吃两顿肉,还不用花钱,你们检察院在咱山里头可是出了名!”2018年5月13日,河南省卢氏县检察院民行科科长潘高翔周末回老家看望父母,受到了学生家长们的称赞。
位于河南省西部的卢氏县是秦巴山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也是河南省4个极度贫困县之一,全县38万人口,就有162所中小学21163名贫困学生。随着国家扶贫开发战略的推进,全国开始实施贫困地区贫困中小学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每个贫困中小学学生,享受每天3元钱的营养补贴。
2016年春季开学不久,河南省卢氏县各个乡镇的中小学学生每天都能收到学校免费发放的各种零食,有饼干、火腿、面包、牛奶等。这件事很快成为家长热议的话题。大家说,这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情,也有家长说,小学生长期吃零食,对健康不好。有的食品都过了保质期,学生吃了也不安全。免费零食,是学校落实国家对贫困地区贫困中小学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的结果,每人每天3元钱营养补贴。不允许发钱,学校就购置了各种食品,而且是经过公开招标采购的。
“关系贫困学生健康的事,就是大事,检察院依法监督,责无旁贷。”,卢氏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煜说。3元钱,听起来微不足道,但是,3元钱用不好,很多贫困孩子中午就要挨饿。
卢氏县检察院民行科调查核实后发现,各有关职能部门没有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没有按国家要求改善学校供餐条件及供餐方式,即把发放营养餐改为免费的午餐供应;全县中小学总体上对资金安全和食品安全还是重视不够;全县中小学没有建立学生营养跟踪监测系统和实名制的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2016年5月16日,卢氏县检察院民行科同时向县教育体育局、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卫计委等多家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营养餐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针对部分中小学家长反映的“个别学校在营养餐发放过程中,给学生发放变质或过期的食品”问题予以纠正,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改善学校供餐条件及供餐方式。
在学生营养餐发放过程中个别不作为、乱作为的3名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受到纪律处分。
2016年当年,检察院组织财政局、教育局、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卫计委、消防等部门深入学校开展食品安全、餐点消防检查及资金监管8次,开展营养知识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6次,督促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了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2016年上半年,全县中小学停止发放零食,3元钱变成免费午餐,而且有水果、肉食,不限量,孩子们可以敞开肚皮吃。
2017年,营养餐补贴提高到4元钱,随着卢氏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计划的落实,各个中小学教育经费充足,教学环境快速改善,学生餐厅也同步改善。检察院联合县教体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餐饮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加工过程、食品留样、餐具清洁消毒开展检查,推动校园食堂启动“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在学校食堂后厨安装监控设备,督促学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孩子们全部吃上了安全饭、放心饭、健康饭。
“我们学校有2000多名学生,每天营养餐补贴就是8000多元,一天就能买几头羊,中午,学生吃羊肉面,下午,还能喝羊肉汤。4元钱,全部买成食材,一分钱都没有跑冒滴漏,当然能吃两顿饭,还能让孩子们吃得饱,吃得好。”卢氏县五里川镇任教的老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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