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24 08:02 我要投稿
映象网讯(记者 燕子丹)8月7日,映象网记者自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了解到了我省7月份全省生态补偿状况。
据悉,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河南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7〕74号)要求,按照“谁污染、谁赔偿,谁治理、谁受益”原则,我省严格落实按月实施生态补偿制度,现对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的支偿、得补情况予以发布。
2018年7月,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1366.1万元,得补1264.6万元;共支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320万元,得补788万元。综合大气和水两项生态补偿,7月份支偿金额最高的省辖市是焦作390万元、省直管县是巩义70万元;得补金额最高的省辖市是周口325.5万元、省直管县是邓州62.8万元。
一是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共考核PM10、PM2.5和优良天数3项指标,以全省平均值作为考核基数。
省辖市中,9个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从高到低依次是:焦作410万元、洛阳180万元、济源180万元、安阳175万元、新乡126万元、三门峡60万元、鹤壁35.5万元、郑州20.5万元、濮阳10万元。9个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周口275.5万元、信阳210万元、南阳159.5万元、漯河123万元、商丘103万元、许昌96万元、驻马店82.5万元、平顶山55.5万元、开封19万元。
省直管县(市)中,6个县(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从高到低依次是:巩义76万元、汝州27万元、滑县21万元、永城20万元、兰考17万元、长垣8.1万元。4个县(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邓州62.8万元、固始39.8万元、鹿邑24万元、新蔡14万元。
二是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情况。主要考核地表水断面、饮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河南段和水环境风险防范等内容。
省辖市中,2个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分别是信阳300万元、新乡20万元。16个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濮阳110万元、鹤壁90万元、平顶山80万元、驻马店70万元、南阳50万元、商丘50万元、周口50万元、洛阳40万元、安阳40万元、许昌40万元、漯河40万元、济源30万元、开封20万元、焦作20万元、郑州10万元、三门峡10万元。
省直管县(市)中,没有县(市)支偿生态补偿金。但7个县(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滑县8万元、巩义6万元、汝州6万元、永城6万元、固始6万元、兰考4万元、长垣2万元。
《河南7月份生态补偿情况发布 周口得补最高325.5万元》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ews.yuduxx.com/jdxw/760080.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