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新闻频道 > 经济观察 >

德阳监管分局关于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罗江县综合市场营业所变更营业场所(开业)的批复

[摘要]德银监复〔2015〕23号 中国银监会德阳监管分局关于同意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罗江县综合市场营业所 变更营业场所(开业)的批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德阳市分行: 你分行《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江县综合市场营业所变更营业场所(开业)的请示》(德邮...

德银监复〔2015〕23号

  中国银监会德阳监管分局关于同意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罗江县综合市场营业所

  变更营业场所(开业)的批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德阳市分行:

  你分行《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江县综合市场营业所变更营业场所(开业)的请示》(德邮银请〔2015〕30号)收悉。经审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代理营业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江县综合市场营业所营业场所从原址四川省罗江县综合市场92号迁至四川省罗江县万安镇麓峰北路157号并开业。

  二、你分行应采取措施做好该机构营业场所迁址过程中的对外公告、宣传解释、安全保卫等工作,且机构营业场所迁址后不得在原址再办理金融业务,并应及时拆除原址的标识及标牌。

  三、你分行应于我分局作出本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持该机构的原金融许可证到我分局换领新证。涉及需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对口监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及变更后的工商、税务相关证件复印件。你分行应于我分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组织完成迁址开业等相关工作,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完成的,应在期限届满1个月前向我分局提交延期申请。延期最多不得超过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否则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注销手续。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批复。

  2015年4月15日来源四川)

豫都网微信

《德阳监管分局关于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罗江县综合市场营业所变更营业场所(开业)的批复》河南新闻-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ews.yuduxx.com/jjgc/160301.html,谢谢合作!

[责任编辑:admin]

我要评论

评论列表(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详细声明请点击进入>>

返回豫都网首页
版权所有: 豫都网 Copyright(c) 2010-2015 YuDuWang Network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3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admin@yuduxx.com
未经豫都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