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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行管理条例何时落地?

[摘要]今年或将提上议程 对于期待了多年的条例,不少业内人士也发出了声音。“无论《条例》完善是否,先施行运转,让实践去检验,如确实遇到不完善问题,可以进一步调整修改,以此来为行业保驾护航,切实保障典当企业的正当利益。 自2009年,商务部起草《典当行管...

今年或将提上议程
  对于期待了多年的条例,不少业内人士也发出了声音。“无论《条例》完善是否,先施行运转,让实践去检验,如确实遇到不完善问题,可以进一步调整修改,以此来为行业保驾护航,切实保障典当企业的正当利益。

  自2009年,商务部起草《典当行管理条例》并报送国务院法制办进入立法程序,至今已有6个年头。“典当行管理条例”迟迟不见落地,而现行《办法》则明显落后于产业规模和发展速度。根据商务部3月印发的《2015年流通业发展工作要点》,推动出台典当业管理条例已被列为今年的任务。商报记者获悉,就在近日,商务部再次召集专家学者对条例进行研讨论证,期盼中的管理条例或将“呼之欲出”。

  各种乱象有待条例规范

  黑当铺打着“正规军”的旗号进行着前场典当后场借贷的勾当,寄卖行挂牌“兼职”做着典当业务……这些,还仅仅是当下典当市场中各种乱象的一小部分。众所周知,典当行业的发展对于小额融资具有重要意义,但一直以来民间典当较为混乱的局面也的确常受到业内诟病,究其根源,还在于不正当竞争背后的监管力度相对薄弱。

  商报记者获悉,目前规制典当行业的法律仅限于国家商务部和公安部2005年联合颁发的《典当管理办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发布的若干司法解释等,但因为“管理办法”仅为商务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部门规章,法律效力低,一些条款也难以满足新形势下行业发展的需要。

  尽管上海在之后几年也出台了一些管理政策,但总体上是围绕行业的准入许可和监管要求,几乎没有涉及促进典当行业发展的全国或地方立法、配套政策;在全面改善和开拓典当企业生存发展环境方面,还缺乏具体方法。

  到2009年,根据国务院领导要求,商务部又起草了《典当行管理条例》,多方征求意见,并报送国务院法制办进入立法程序。2011年,国务院法制办就《典当行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但至今仍是处处不见出台。

  典当性质等存在较大争议

  走了6年的立法程序,为何至今悬而未决?有业内人士直言,一直以来典当立法有些问题各方学者仍有较大争议,相关部门的意见也不统一,是条例迟迟难以出台的最重要原因。而在论证过程中,争议比较集中的焦点在于典当的性质、典当行的融资问题、综合费用、不动产、留置、当期等方面。

  有部分专家认为,目前典当业的身份定位是“特殊的工商企业”,并未列入金融体系,主管部门为商务部,但其经营业务却是放款,企业也普遍把典当归在为类金融。“因为在工商部门的管理中典当被视为一般企业,但在税务部门却又按金融行业的标准在缴税。”

  而在法学界乃至有关法律制定部门,在《典当管理条例》的出台上也存在着一定的分歧,其中一派认为应该遵循典当历史发展和现状保留典权,而另一派则觉得典权是落后的东西,尤其是房地产典权,应该剔除。

  诸如此类的问题,让业内人士普遍感觉到,典当企业往往在经济纠纷中处于弱势,而且也难以获得银行的支持,同时在业务创新上也会束手束脚,更使得《典当管理条例》迟迟不能出台。

  商务部:加快典当行业立法

  在商务部办公厅3月印发的《2015年流通业发展工作要点》通知中明确提出,今年要加快行业立法工作,推动出台《典当业管理条例》,组织起草《融资租赁企业管理条例》,开展《拍卖法》修订前期研究工作。

  同时也提出,需完善典当行设立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规则,促进地方审批、监管工作公开化、透明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推动出台促进融资租赁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融资租赁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地方监管队伍建设,支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统计分析、人员培训等方面作用。

  而对于期待了多年的条例,不少业内人士也发出了声音。“无论《条例》完善是否,先施行运转,让实践去检验,如确实遇到不完善问题,可以进一步调整修改,以此来为行业保驾护航,切实保障典当企业的正当利益。期望2015年已经过多次、多地、多方论证的《典当管理条例》能早日出台。”

  作者:王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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