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我国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多层次市场体系逐步健全,市场监管机制不断优化,对外开放水平显著提高,市场创新活力得到激发,资本市场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来看,“十二五”期间,我国初步形成以主板、中小企业板、
创业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柜台市场组成的多层次股权市场体系。
债券市场、
期货与衍生品市场发展迅速,市场层次日益丰富,市场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为不同规模、不同行业、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融资渠道,有效支持了更多中小企业运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
截至今年6月,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共计2797家,总市值62.7万亿元,较2010年末的26.5万亿元增加了136.4%,居全球第二位,仅次于美国。
“十二五”期间,我国债券市场发展迅速,债市互联互通不断深化。截至今年6月,我国交易所市场各类债券托管面值2.95万亿元,较2010年末增长370.57%。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市场也得到稳步发展,原油期货市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在此期间,我国上市了27个期货品种,期货市场成交总量达87.6亿张,成交金额1221.8万亿元,商品期货成交量连续位居世界前列。
从市场监管来看,监管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松事前管制,着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修订完成并实施《证券
投资基金法》,并推动将《证券法》修订和《期货法》制定纳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规划。截至今年6月,“十二五”时期证监会及派出机构共审结案件483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06项,对107名个人作出市场禁入决定,罚没款金额总计21.83亿元。
此外,监管层还不断加强资本市场诚信建设,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一方面,启动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针对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行为实施强制退市。截至2014年底,A股退市公司共有79家,其中主动退市31家,强制退市48家。另一方面,引导上市公司建立持续、清晰、透明的现金分红机制,回报投资者。截至今年9月,“十二五”时期全部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累计2.86万亿元,较“十一五”时期分红额增加1.22万亿元。
从对外开放来看,“十二五”时期我国资本市场与证券期货行业双向开放力度显著加大。沪港通的顺利开通,为境内外投资者投资A股和港股提供了便利。截至今年6月,共有113家香港券商和94家内地券商参与沪港通交易,沪港通和港股通交易金额分别约为1万亿元人民币和4100亿元人民币。此外,2011年至今年6月底,监管层累计新批准185家QFII(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和165家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新批准QFII额度558亿美元、RQFII额度3909亿元人民币。
值得关注的是,监管层还将以原油期货上市为突破口,积极引入境外交易者和经纪机构参与国内期货市场,同时建设国际化交易结算平台。在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水平的同时,监管层不断加强监管执法国际合作,已与55个国家(地区)的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签署了59个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经济日报记者 何 川)
作者:何川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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