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新闻频道 > 民生在线 >

河南: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已缴学费须在5日内返还

[摘要]我省从今年开始全面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省教育厅昨日发出通知,对已缴纳学费且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高校要在学费和住宿费划拨至高校账户5个工作日内,将学生已缴纳的学费返还到学生手中。 为确保寒门学子顺利入学,我省要求各高校须及时...

我省从今年开始全面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省教育厅昨日发出通知,对已缴纳学费且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高校要在学费和住宿费划拨至高校账户5个工作日内,将学生已缴纳的学费返还到学生手中。

为确保寒门学子顺利入学,我省要求各高校须及时、全面了解录取新生的家庭情况,在报到现场,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通“绿色通道”。对于已经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我省要求,各高校必须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电子回执录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学生放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另外,部分高校要求学生提前将学费和住宿费存入高校指定账户,对已缴纳学费且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高校要在学费和住宿费划拨至高校账户5个工作日内,将学生已缴纳的学费返还到学生手中。

据了解,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热线电话(0371-55078999)已经开通,接受咨询和投诉。各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管理情况、“绿色通道”制度执行及投诉情况将作为今后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豫都网微信

《河南: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已缴学费须在5日内返还》河南新闻-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ews.yuduxx.com/mszx/240901.html,谢谢合作!

[责任编辑:admin]

我要评论

评论列表(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详细声明请点击进入>>

返回豫都网首页
版权所有: 豫都网 Copyright(c) 2010-2015 YuDuWang Network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3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admin@yuduxx.com
未经豫都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