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新闻频道 > 民生在线 >

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本周末举行 作弊将入刑

[摘要]全部在标准化考场进行、严禁自带文具、网上同步巡考……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5年12月26日~28日举行,省招生办昨日发布致考生的一封信,提醒考生诚信应考,组织作弊、替考代考等行为将触犯《刑法》,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 郑州晚报记者 张...

全部在标准化考场进行、严禁自带文具、网上同步巡考……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5年12月26日~28日举行,省招生办昨日发布致考生的一封信,提醒考生诚信应考,组织作弊、替考代考等行为将触犯《刑法》,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

郑州晚报记者 张竞昳

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

据悉,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我省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实施,所有考场都配置身份验证终端、手机屏蔽仪、金属探测器和视频监控摄像。毎场考试都要对每位考生所携带物品进行检查,进行“指纹、身份证、照片”等信息的验证比对。严禁自带文具。

省招生办新闻发言人陈大琪介绍,此次考试将实行网上巡查、各考点视频监考,全国实行“网上同步巡考,多双眼睛督考”的监督机制。全省每个考点都设立有公安勤务室,对替考“枪手”、通信工具作弊分子及扰乱考试秩序人员,当即采取治安管制措施,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违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

教育部考试中心010-82520029,

河南0371-68101612。

组织或参与作弊,最高可判7年

《刑法修正案(九)》已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首次把考试作弊列入刑事犯罪,明确相关考试作弊行为将被追究刑责: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据介绍,关于组织考试作弊罪的处罚范围很广,不是仅仅指组织考生作弊。组织家长、监考人员或者相关辅导教师参与作弊的,也是组织作弊。

另外,“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协助组织作弊行为)的”中的“其他帮助”,包括为组织者运送作弊学生,安排替考者住宿,为被组织的考生、家长或监考人员传递与作弊有关的纸条或其他信息等情形。

(郑州晚报)


《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本周末举行 作弊将入刑》河南新闻-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ews.yuduxx.com/mszx/350666.html,谢谢合作!

[责任编辑:admin]

我要评论

评论列表(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详细声明请点击进入>>

返回豫都网首页
版权所有: 豫都网 Copyright(c) 2010-2015 YuDuWang Network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3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admin@yuduxx.com
未经豫都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