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记者陈诗昂
近日,《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被住建部、公安部宣布废止。
瞬间,这条消息引爆了网络,甚至有声音说,此举意味着国家完全放弃了对其监管。但显然,完全不是那回事儿。
【决定】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废止
3月21日,网上出现住建部、公安部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消息。
消息显示,《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住建部常务会议、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文末日期为3月16日。
据了解,《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之前经建设部、公安部批准发布,从1998年2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有18年。
作为出租车行业最重要的法规,不再施行是否意味着以后进入出租车行业不再有门槛,份子钱是否也不用交了?“由城市的物价部门会同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也不用执行了?
那么,如果这个《管理办法》有这样的重要性和影响,显然突然宣布其废止是“唐突”的。
【说法】
废止更“名正言顺”
昨天,在一些出租车司机群里,有人提及《管理办法》废止,回应者寥寥。
一位熟悉出租车行业管理的人士反问道:为什么归交通口管理的出租车行业的行业法规,需要由住建部和公安部签发?
该人士解释,这里面涉及2010年大部制改革后出租车行业划归交通运输部管理的问题。交通运输部在随后的2014年9月30日,由部长杨传堂签发了《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下称《管理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那边取消也不为过,因为本身就不归他们管了,取消是早晚的事。”该人士说,交通运输部出台的《管理规定》和《管理办法》是没有歧义、没有异议的。
“取消了更名正言顺。”上述人士认为,那边一天不取消,两个规定就是并存的。但这两个文件,并没有大的、严重性的分歧,基本上内容都是相同的。
【反应】
没有出租车司机就此来问询
“我们已经换了主管部门,早就应该给(法规)替换了。”郑州通美出租车公司董事长赵笑敏说。
她介绍,两部法规的内容是大差不差的,关键的地方都是一致的,交通运输部的《管理规定》实施后对他们基本上没有影响。
在赵笑敏看来,出租车行业这个传统行业,多少年做的事情都是一样的,“即使是两部不同的法规,也不会有大的差别。”
赵笑敏称,对于之前的《管理办法》的废止,截止到昨天下午6时,并没有听到有司机或其他人来问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