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1-04 09:26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昨日,在不动产登记二七区分中心办业务的人不是很多,但是打电话咨询的人不少。
□记者陈骏王磊文吴国强摄影
核心提示|今年5月11日,郑州市颁出了全市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由此郑州进入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林权证共同存在的“过渡期”。8月20日,郑州“停旧发新”,全面停止了土地证、房产证、林权证的发放,准备颁发不动产权证。昨天上午9点起,位于郑州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办事大厅的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8个分中心正式开始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申请,标志着郑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全面开启。这意味着,从昨天开始,郑州市房管局办房产证的环节,正式变为由郑州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权证。
现场|“来客”多为咨询者
昨日上午8点10分,距正式“开门迎客”尚有近一个小时的时间,在位于郑州淮河路与文化宫路交叉口西北角,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大厅(大厅大门在文化宫路上)内已经有近10人在此排号等候。
排在当天头一位的是来自洛阳市西工区法院审监庭的刘法官。因法院办理的两起案件中涉及的3套房产均在郑州,他提前一天晚上便从洛阳赶来,准备办理这3套房产的查封手续。
上午9点19分,已办完所有手续的刘法官告诉记者,新老流程并无明显变化,换了个办事儿的地方,换了个章,变成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了。
但对于为公司100多套已交房屋办理“初始登记”的张女士而言,新政策的变动让她“有点蒙”。她说,她办理事项所需的材料中,至少包括“不动产权籍调查授权委托书”、“不动产权籍调查表”以及“界址点坐标成果表”等三份材料是之前办理类似业务时所没有要求的,且这些材料都是“新面孔”,还不知道具体怎么办。
上午9点半,在“开门迎客”半个小时后,大厅里挤满了人。记者观察“叫号机”发现,真正前来办理业务的市民只有15人,大多数人拿着厚厚的宣传资料向工作人员咨询。
从早晨8点起就忙着给群众解答的工作人员高戈嗓音已沙哑,除现场咨询外,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他始终在接听各类咨询电话,“开门儿时还满电的手机,这会儿剩60%的电了。”
提醒|别跑错地方“中心”“分中心”功能大不同
昨天上午10点半左右,站在郑州市文化宫路一侧,市民郝先生夫妇正不停地给“房主”打电话催他赶往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过户”业务,但当两人前往大厅咨询了相关政策后才发现,自己要办理的“过户”业务需要在位于友爱路和百花路交叉口附近的“中原区分中心”进行办理。
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前他们虽已通过很多方式对“中心”及“分中心”所承担的业务分类进行了宣传,但开办首日上午,仍有不少市民跑错了地方。
“通俗地说,对公业务在市国土局二楼的办事大厅办理,个人业务都得去各个分中心办理。”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普通市民而言,办理个人不动产登记业务需前往各区的分中心办理,比如个人二手房交易办证、房产证(现为不动产证)遗失等业务。去哪个分中心办理,要看您所要交易(补办)的房屋(房本)在哪个区,您就前往该区的分中心办理。此外,涉及到集体土地的业务也需要在所在区的分中心办理。
而对公业务,包括企业来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各开发商为业主集体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都需要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展望|本月底,全省不动产权证颁证工作将全面展开
昨晚,记者获悉,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受理查询业务25宗,查询结果12个,受理查封业务245件。
在各分中心中,业务最为繁忙的不动产登记金水区分中心,全天共接到业务咨询140余起,办理预约权籍调查41户。
与此同时,大河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目前全省计划设置不动产登记机构共计131家,其中县(市、区)一级颁证机构113家。截至8月22日,全省已有100个县(市、区)颁发了不动产权证书,剩下13个县(市、区)也计划于8月底全面开展相关业务。此外,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已陆续颁发不动产权证书2679本。
热点答疑
据了解,自郑州颁出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至今,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便陆陆续续地接到“数以万计”的咨询。对此,该中心工作人员为读者盘点了最具代表性的3个问题,并通过报纸一并答复。
办理“房产过户”究竟要准备啥材料?
所谓“房产过户”,实际上在不动产登记机构来讲,就是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首先需要提供房屋的房产证及土地证原件,此外还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所有权人以及受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转移登记原因证明材料、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
由于导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原因有很多,所以需要根据不同的原因提供不同的有关材料。具体还需要市民到各分中心现场咨询。
“转移登记原因证明材料”指的是啥?
因二手房交易需要办理房产过户的,则“转移登记原因证明材料”即买卖双方所签署的买卖合同;因赠予获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则需要提供赠予合同;因离婚析产的,则需要提交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的离婚协议书。
办不动产登记怎么收费?收多少?
国家层面的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即将出台,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包括各分中心)将严格按国家收费标准执行,不会多收取任何额外费用。此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文件精神,有些属于免收、减收费用的情况,具体详情可以到财政部官方网站查阅。
小贴士
还有啥不懂,咨询这儿
如有市民希望进一步了解不动产登记的有关政策、办事详情等,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或直接前往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及设在各区(开发区)的分中心现场咨询工作人员。具体地点及联系方式为:
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淮河西路与文化宫路交叉口西北角郑州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办事大厅(68868280)
中原区分中心:
百花路与友爱路交叉口东南角政务服务中心三楼(67718001转8061)
二七区分中心:
赣江路与行云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东(61179808)
金水区分中心:
东风路与花园路交叉口西北角1号楼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60130916)
管城回族区分中心:
商城路与塔湾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行政服务中心(66357157)
惠济区分中心:
天河路与新城路交叉口东200米路北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56273183)
郑东新区分中心:
熊儿河路和众旺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67179508)
郑州高新区分中心:
高新区火炬大厦二楼行政审批大厅(67986022)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
经开第八大街与经南三路交叉口国龙商务一楼大厅(西门)(66689982)
(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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