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都网 > 新闻频道 > 民生在线 >

河南公务员考试新规施行 严重作弊者永不录用

[摘要]公考新规昨起施行 严重作弊者永不录用 本报讯(记者史晓琪)参与有组织作弊等特别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永远不允许进入公务员队伍。9月29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10月1日起施行,2009年颁布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

公考新规昨起施行

严重作弊者永不录用

本报讯(记者史晓琪)参与有组织作弊等特别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永远不允许进入公务员队伍。9月29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10月1日起施行,2009年颁布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办法》加大了对考试作弊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和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报考者取消当次报考资格、不予录用,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视情形记录5年或者长期记录;对抄袭、协助抄袭的或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而如果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经查实认定为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的,则将长期记录,永远不允许进入公务员队伍。

对于录用工作人员组织、策划有组织作弊或者在有组织作弊中起主要作用的,则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法》增加了雷同答卷的处理条款。规定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同时,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5年内直至终生不得报考公务员。

据悉,如果作弊者对处理决定不服,可自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③7

(河南日报)


《河南公务员考试新规施行 严重作弊者永不录用》河南新闻-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ews.yuduxx.com/mszx/563878.html,谢谢合作!

[责任编辑:admin]

我要评论

尚未注册畅言帐号,请到后台注册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详细声明请点击进入>>

返回豫都网首页
版权所有: 豫都网 Copyright(c) 2010-2015 YuDuWang Network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3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admin@yuduxx.com
未经豫都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