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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商局发布发布消费警示 双11抢购当心陷阱

[摘要]河南商报讯(记者 李兴佳)“双11”临近,11月9日,河南省工商局发布一年来查处的10个网络违法典型案例,并发布消费警示。 省工商局发布的案例涉及网络传销、虚假广告宣传语、违规服务条款、过期专利、虚假认证、未明示赠送商品和服务等问题。 河南省某食品...

河南商报讯(记者 李兴佳)“双11”临近,11月9日,河南省工商局发布一年来查处的10个网络违法典型案例,并发布消费警示。

省工商局发布的案例涉及网络传销、虚假广告宣传语、违规服务条款、过期专利、虚假认证、未明示赠送商品和服务等问题。

河南省某食品有限公司开设的网店中,宣传其产品深耕烘焙20年。

经调查,该产品未达到深耕烘焙20年的生产工艺。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行为。工商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

2015年7月份,鄢陵某商贸有限公司设立了具有独立域名的运营网站。该网站下端单方面设立了15条免责条款,其中三款条款使其提供的服务处于不确定状态,使得消费者很难了解所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

工商部门认为,该公司在其设立的经营性网站上单方面设立的合同条款严重地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许昌市鄢陵县工商局决定对当事人做出警告和罚款5000元的处罚。

省工商局发布六条消费警示:一、提防价格猫腻、切忌冲动消费;二、注重质量保障、商家信誉;三、谨慎交纳定金;四、问清快递送货时间;五、运用好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六、注意留存消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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