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19 15:11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近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转发关于《关于调整我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根据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我市为第二个收费价区,从12月24日起,居民生活用水调整为0.35元/m³,非居民用水0.4元/m³,特种行业(洗浴、水上乐园、滑雪、高尔夫球场、洗车等)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一倍计征,即0.8元/m³。
水资源费价格上调之后,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2.35元/m³,非居民用水价格为3.40元/m³,特种行业用水价格为6.60元/m³。
据了解,我市市民缴纳的水费共包含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及自来水费三个部分,此次上涨的是水利部门征收的水资源费。
而自来水费仍按照原标准执行:居民用水为1.4元、非居民用水为2.3元、特种行业为5元,污水处理费标准仍分别为0.6元、0.7元、0.8元,价格也没有变化。
数据显示,一般家庭每月用水在10立方米左右,价格上涨前每个月21.5元的水费,价格上涨之后每个月的水费为23.5元,每个月多花了2元钱。
市民李女士家有两个孩子,用水一般在30立方米左右。这两天,她得知水费即将上涨后,立刻到小区物业预存了500元的水费,想着自己预存了水费,可以继续享受上涨前的价格。
针对这一情况,济源晨报记者从市自来水公司了解到,这项规定是2015年11月18日的文件,本来去年就应该涨价的,但拖至今年才开始上涨,对于市民提前囤水及预缴水费的行为,工作人员表示这都是无用的,由于自来水是按照流量收费的,12月24日系统会自动按照最新价格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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