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12 10:56 我要投稿
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载运危险化学物品车辆(以下简称“两客一危”车辆)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全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企业“两客一危”车辆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车须按指定路线走
严格落实9座以上长途客车、旅游客车、卧铺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运制度,7座以上客车 22时至次日6时禁止在三级以下山区道路运行,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车辆接驳运输制度。
“两客一危”车辆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夜间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载运危险化学物品车辆须严格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通行。
下一步, 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将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严格出场站安全检查登记。杜绝非接驳运输客运车辆2时至 5时违规在线运行。
定期对驾驶员进行适应性体检
“两客一危”运输企业要严格车辆驾驶人从业管理,严把从业准入关,落实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对驾驶人进行驾驶适应性体检,对身体状况不适宜驾驶工作的,及时调整离岗。
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及在高速公路停车上下乘客、装卸货物,不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的,一律解除聘用。
屡次违规运输企业要纳入失信黑名单
“两客一危”企业要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动态监控平台和监控终端的使用管理制度,配足人员实行专人24小时监控,按照夜间运行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80%的规定,逐线调整驾驶时间和速度等预警指标。
对未取得道路运输资格参与非法营运的“两客一危”车辆和驾驶人坚持“零容忍”,严管重罚;对不按规定使用、故意损坏卫星定位装置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对“两客一危”车辆发生亡人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对“两客一危”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一律追究驾驶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等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对屡次违法违规的“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纳入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记者 王译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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