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16 15:37 我要投稿
爸妈重阳节跟团出游
提醒他们注意这件事
如果与旅行社发生纠纷,要保存相关证据否则闹上法庭时,很可能因证据不足无法得到支持
河南商报记者孙科
什么行业最赚钱?不少人会想到老人和孩子的钱最好赚。正是因为这样,很多商家、机构就盯住了老人群体,其中不乏一些不正规机构。
10月28日是重阳节,关爱老人,我们除了要从生活和心理上进行关心,还要让他们知道一些法律知识,使老人有一个更安全的生活环境,让老人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事件1】
老人出游约定好了要坐卧铺
却被无证导游安排成了站票
2015年4月,70岁的周某与南阳市某旅游公司签订合同,约定了海南双卧八日游行程。
在出游过程中,该旅游公司派出无证导游跟团,周某返程火车卧铺变成了站票。
同时,由于该旅游公司拖欠海南旅行社费用,导致周某的身份证被扣。
最终,本案经调解,旅行社赔偿周某2000元。
法官提醒: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表示,本案中旅游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导游、卧铺火车票,还因自身原因导致游客身份证被扣押,应当赔偿周某的损失。
法官表示,多亏周某保存了旅游途中的相关证据,证实了站票及身份证被扣的事实,否则缺乏证据,其诉求将很难得到支持。
【事件2】
老人“投资”项目
公司却“人间蒸发”
有人拿着一份合同找到69岁的王女士,对方称自己是上海某股份公司的,现在在郑州开分公司,投入他们的殡葬项目,每月就能得到数百元收益。
王女士签了合同,并支付了2万元用来“投资”。
没多久发现,这家公司在郑州的分公司“人间蒸发”,而上海那边也没有所谓的该公司。
王女士来到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起诉对方。
法官提醒:
管城区法院民一庭庭长孟永红表示,老人们安享晚年时光就行,不要轻易参与这样的“投资”。“年纪大了,很多时候可能对社会上一些事情了解得不多,所以,老年人最好还是不要介入投资活动。”
【事件3】
老人与养子解除收养关系
1990年10月,家住郑州市惠济区的赵老汉在医院门口捡到了一名男婴。
2015年1月17日双方签订协议,自愿解除收养关系。然而,随着村子房屋拆迁赔付等,养父子起了争执。
2017年年初,赵老汉来到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要求与养子解除收养关系。法院经过走访,判决解除二人的收养关系。
法官提醒:
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且也是法定义务。
本案中原告赵老汉收养被告发生在1990年,即1992年4月1日收养法实施之前,虽然双方没有办理相关收养手续,但法院裁判时充分考虑到原告夫妇的文化水平和邻里乡亲的证言,认定原被告间存在收养关系,且被告对原告进行谩骂的行为不仅伤害了原告赵老汉的感情与合法权益,更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法院的公正裁判不仅是对忘恩负义行为的惩戒,更是民意所向。
(通讯员:白丞博、高方方、鲁维佳、徐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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