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03 16:34 我要投稿
本月初,郑州交警部门在陇海高架西三环东向北右转匝道试点“拉链式”通行。河南商报记者从郑州交警二大队得知,试行这段时间仍有一些司机在通过该路段时抢行,没有按照“拉链式”通行规则通过,交警对他们进行了抓拍并曝光。
12月初,对违反“拉链式”通行规则的车辆,交管部门将开始依法给予处罚。
【曝光】
不遵守“拉链式”通行规则
交警进行抓拍并曝光
11月2日~3日,《河南商报》报道了“拉链式”通行在郑州首次试点一事。11月3日起,郑州交警部门在陇海高架西三环东向北右转匝道试点“拉链式”交替通行方式,在两车道变成一车道出现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车辆按照地面的标线指示,左右车道交替通过,有序通行。
11月16日,郑州交警二大队民警称,经过半个月的试运行,仍有驾驶员在通过陇海高架西三环东向北右转匝道时抢行,没有相互礼让、交替进入变窄路段,而电子眼已经抓拍到了相关画面。
豫AMU971:为白色长安面包车,在占据右侧车道进入窄路时,紧紧跟随前方同是右侧车道的车辆,并且加速抢行,未让左方车辆先行,因此违反交替通行的规定;豫AC850U:为黑色马自达轿车,在占据左侧车道进入窄路时,紧紧跟随前方同是左侧车道的车辆,并加速抢行,未让右方车辆先行,违反交替通行的规定。
交警曝光的车辆中,还有豫A0S15Z、豫AS526W、豫A1ZC81、豫A1S57K、豫AB0H12、豫ATW669、豫AF26X3、豫A9T55G、豫A085ZR等。
【规则】
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时
两侧的车辆应交替通过
郑州交警二大队民警介绍,“拉链式”交替通行方式,顾名思义就是机动车在遇到通行不畅时,轮流、交替行驶,像拉链一样,两边相互有序行进。这种方式在我国交通法律法规中有明确的规定。
在“拉链式”交替通行路口,交通标志标线会标明车辆的行驶顺序和路线,相应的,路面上也会用喷涂数字的方式标明车辆行驶顺序。总的来说,通行规则要遵循“一让一”“左右左右”的模式,即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左右两侧车道的车辆应当依次交替通过。需要注意的是,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交替通行规则限制,其他机动车应当按规定避让。
【处罚】
现在对违规车辆抓拍曝光
下月初将开始给予处罚
根据郑州交警安排,“拉链式”通行会试运行一个月。试运行成功后,就会在市区其他符合条件的路口逐步进行推广,对不遵守交替通行规定的,将使用电子设备进行抓拍。按照我国有关规定,驾驶人违反交替通行规则会被处以100元罚款,如果是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上违反,将被处以200元的罚款。
目前,这一通行规则还处于试运行阶段,下个月初郑州交管部门将开始对违反交替通行规则的车辆给予处罚。(首席记者 李江瑞 通讯员 李冰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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