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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一农贸市场上涨过门费 商户:撑不下去

[摘要]这是气候的寒冬,也是商户和行业的寒冬。此时,郑州一家农贸市场爆出维权事件。河南商报记者 李兴佳/文 张郁/图 11月23日,数十名商户齐聚,抗议高砦农贸市场上涨过门费及收取2万元质量保证金。一名蔬菜商诉苦,单单一天交的过门费高达六七百元,一个月支出2...

  这是气候的寒冬,也是商户和行业的寒冬。此时,郑州一家农贸市场爆出维权事件。河南商报记者 李兴佳/文 张郁/图

  11月23日,数十名商户齐聚,抗议高砦农贸市场上涨过门费及收取2万元质量保证金。一名蔬菜商诉苦,单单一天交的过门费高达六七百元,一个月支出2万元,远超房租的高额费用将自己逼至绝境。再加上2万元质量保证金,更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这个寒冬时节,市场方应该报团取暖还是杀鸡取卵?每个市场主政者都逃不脱这个问题。

  郑州一农贸市场上涨过门费 商户:撑不下去

  11月23日早上,高砦农贸市场商户齐聚,抗议市场方上涨过门费,以及收取2万元质量保证金。

  郑州一农贸市场上涨过门费 商户:撑不下去

  现场

  商户齐聚声讨市场方乱收费,有人称“撑不下去”

  上午9点,高砦农贸市场车来车往,一片忙碌

  11月23日早上,郑州市长江路与京广路附近区域,数十名商户聚集,发表诉求,一度造成交通拥堵。现场有身穿制服的人群及办事处工作人员维持秩序。

  这些商户来自高砦农贸市场,有蔬菜商、肉类商户、干调商户、水产商户等。聚集的原因是,抗议市场方上涨车辆过门费,以及收取每户2万元的质量保证金。

  郑州一农贸市场上涨过门费 商户:撑不下去

  高砦农贸市场新制定的过门费收费标准,其中蔬菜区翻倍收费

  维权的商户认为这属于乱收费,本身生意已经每况愈下,此次收费更是雪上加霜。

  据了解,之前市场收取有过门费,此次属过门费翻倍增收,蔬菜商由过去的一斤0.015元上涨至0.03元(即60元/吨),翻倍增长;肉类区商户,过门费更是上涨至一斤0.05元(即100元/吨)。

  商户反映,量小不起眼,但是架不住量大。一个做西红柿的男商户称,自己每天进出货量达到两万斤,一天交的进门费达六七百元。一个月单单进门费就有两万多元,自己实在撑不下去。

  另一个肉类女批发商称,肉类过门费涨幅更大,自己缴纳的进门费一天达到七八百元,比房租都贵。

  一干调女商户称,“进门费过高,导致菜价高,直接导致客户流失!市场现在生意惨淡!”

  商户称,“市场人流在减少,又增加费用,更拒绝了客流,生意不景气,撑不下去了。”

  说法

  市场方称,为保证食品安全收取保证金,市场整改花费巨大致过门费上涨

  郑州一农贸市场上涨过门费 商户:撑不下去

  在街道办的干预下,商户和市场管理方坐下商谈

  现场,办事处负责人作为中间人,拉着市场管理方及商户两方进行了商谈和调解。

  对于商户的吐槽,市场管理方负责人解释称,公司投入巨额资金及人力、物力,对高砦市场进行了整改,花费较大,单单今年市场员工数量就由二三十人增加到了一百多人,商户有利可赚,企业也得有利可图,不然企业没法办下去。并且,过门费调整前对周边市场做了详细调查,并不是毫无根据的。

  关于2万元质量保证金的问题,市场管理方人士称,国家有关于食品安全的政策和法规。食品领域也出过很多事,前段时间一家商场出现过商户食品安全问题,最后商场被罚了十几万元。商户的产品可追溯体系也未形成,按照法律,如果商户出问题,要追究所隶属的市场主体责任。缴纳保证金是一种约束,出了问题商户拍屁股走了该找谁,只能找市场。

  该人士称,国家加大了食品安全的执法力度,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所以公司才收取了质量保证金,是为了确保经营质量有保证。商户离场,会全额退还。

  市场管理方人士称,根据公司董事长意见,对于弱势商户,可先不收保证金;好位置、实力强的商户要收。如果一次性拿不齐,可以先交一部分。我们在做思想工作和宣传,也没动武力。

  现场一商户反驳称,已经缴纳过的租金保证金可以充当质量保证金,如果担心食品质量问题,可以在门口进行现场监测,过关才放行。

  律师说法

  若合同未约定,市场方涉嫌违约及强迫交易

  办事处负责人调解称,商户留得住,自己有钱赚,才是双赢。今天商户的爆发是积累到了一定程度。过门费收多少合适,可以启动对周边市场的调研;而保证金可以跟租房保证金挂钩。公司管理方应尽快向老总反馈,商户面临亏损,市场是抱团取暖还是杀鸡取卵。

  河南杰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孙宏磊称,市场管理方收费要不有合同依据,要不有法律依据,交纳过门费没有法律依据,有无合同依据要看合同约定;质量保证金同样看有无法律和合同依据,市场管理方的法律依据是否有行政法律授权,否则只能看合同依据,没有约定,违反合同规定,构成违约。

  “如果双方没有合同的约定,那就是说市场管理方违法,违反公平合理原则,属于强迫交易,数额较大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追究责任。”孙宏磊称。

  河南予瑞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阳称,市场方向商户收取的这个过门费属于格式条款,不合理,符合加重了商户责任的情形,根据《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该条款无效。

  李华阳同时称,每家商户要缴纳2万元质量保证金也不合理。增加质量保证金是对合同的主要条款的变更,根据《合同法》对于合同主要条款的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双方未协商一致视为没有变更合同。

  那么,商户该如何维权?

  李华阳称,双方可协商解决,或者商户向工商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感悟】

  这是季节的寒冬,也是商户和行业的寒冬。

  多收费,是一个两难。对于市场方来说,企业运营要讲究付出回收比,投入的大额资金,只能转嫁到商户身上;但对于商户来讲,整体环境下行,生意不好做,多数微利甚至亏损,进门费翻倍,已成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让商户经营下去,有钱可赚,市场方有利可图,才是双赢,才是初衷。

  在这个寒冬时节,市场方应该抱团取暖还是杀鸡取卵?

  这是目前每一个市场主政者都无法回避的必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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