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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不忘初心砥砺行 敢叫“煤城”变“绿城”

[摘要]淇河岸边风光旖旎 ——鹤壁市推进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建设回眸 □本报记者郭戈 鹤壁因煤而建、依煤而兴,是典型的资源型城市。长期的煤炭开采,在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同时,也使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千疮百孔”的采煤沉陷区,“黑、...

  淇河岸边风光旖旎

  ——鹤壁市推进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建设回眸

  □本报记者郭戈

  鹤壁因煤而建、依煤而兴,是典型的资源型城市。长期的煤炭开采,在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同时,也使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千疮百孔”的采煤沉陷区,“黑、脏、乱”的老城区环境,一度曾是鹤壁的写照,成为鹤壁人民的心头之痛。

  鹤壁的出路在哪里?“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党中央为鹤壁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生态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2014年12月,鹤壁市在多年来坚持实施节能减排的基础上,被确定为我省唯一的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三年多来,鹤壁市委、市政府咬定青山不放松,攻坚克难、争创一流,示范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了由探索实施向规范发展转变、由阶段推进向长效机制保障转变、由市域自主推进向影响不断扩大转变。同时,该项工作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在财政部组织的第三方绩效考核中连续获得优秀等次,被财政部予以通报表彰,节能减排经验及成效先后被光明网、中国财经报及河南日报重点报道。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如今的鹤壁,太行掩翠、淇水如碧,林茂粮丰、鸟语花香,良好的生态环境已成为独特优势和靓丽品牌,实现了由“煤城”到“绿城”的华丽转身。

  ◎扎实推进“五大示范工程”“节”“减”出一方碧水蓝天

  “示范市建设三年来,鹤壁市在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的大力支持下,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扎实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实施项目155个,完成投资74.68亿元,项目建设推进顺利,生态环境明显提升。”鹤壁市市长郭浩介绍。

  推进产业园区改造提升工程。在产业低碳方面,实施项目24个,完成投资15.56亿元。结合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在丰鹤电厂、同力电厂、鹤煤热电厂等实施8台燃煤发电机组升级改造,实现了全市电厂机组超洁净排放。针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施同力水泥公司生料磨系统节能技术改造、宝发能源公司生产系统节能技术改造、国立光电研发中心等项目,提高了企业竞争力。经专家测算,24个项目完工投用后,每年可节约34.9万吨标煤,减排二氧化硫1.6万吨、氮氧化物1.3万吨。

  推进绿色低碳交通工程。在低碳交通方面,实施项目13个,完成投资6.5亿元。购置推广430辆清洁能源公交车,替换原老旧公交车辆。建设自行车慢道10公里、人行步道15公里;在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淇县建设公共自行车站点230个,投放公共自行车5620辆。为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建设30公里输煤管带,是国内运程最长的圆管型带式输送机,煤炭直接进入电厂锅炉原煤仓,减少了运煤车辆对环境的污染。上述13个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全市交通能源结构、减少了大气污染源。

  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工程。在建筑节能方面,实施项目56个,完成投资13亿元。其中,低碳公共机构建筑节能改造等项目32个,全市新建星级绿色建筑85万平方米,在建星级绿色建筑约52万平方米。公共机构建筑节能改造面积50万平方米,在41家市直单位推进能耗定额管理,连续五年获得全省先进单位。建设公共机构节能监测管理平台,是目前全国唯一的公共机构全覆盖监测平台;作为我省推荐的5家单位之一,顺利通过国管局“能效领跑者”创建活动验收。实施淇县、淇滨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道路路灯改造等11个项目,更换老旧路灯6326盏,安装新建路灯6214盏,改造景区景观灯7.1万盏。实施老城区集中供热、供气等4个项目,建设供热管网93公里、换热站79个。

  推进蓝天碧水工程。在污染物减量方面,实施项目36个,完成投资14.8亿元。在淇滨区、山城区和浚县、淇县城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水管网建设,建设雨污管网300公里,有效完善了污水收集体系,避免雨污合流对河渠造成污染。建设中水管网,将淇滨污水处理厂的中水输送到14公里外的鹤淇电厂作为生产用水。购置129辆垃圾清运车,实施浚县、淇滨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生活垃圾收运工程,完善了垃圾收运体系。在69个村庄实施农村环境提升工程,建设污水管网48.6千米,建设垃圾池496个、垃圾转运站26座,有效解决了污水横流与垃圾乱堆问题。

  推进可再生能源利用关键补链工程。在可再生能源利用方面,实施项目25个,完成投资24.7亿元。5个大型风力、光伏电站建成投产,装机容量达34.75万千瓦,年节约标煤16.5万吨。把节能减排和脱贫攻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进行对接,在全市域推广光伏扶贫政策,受益贫困户达2858户,每户年均增收3000元;试点推广“新能源公社”项目,利用农村屋顶,在6个村建设项目7万多平方米,村集体、村民、企业合作建设光伏电站6.8兆瓦,每年每村集体可平均增加收入20万元。这些项目的实施,每年可节约标煤18.7万吨,减排二氧化碳43.3万吨、二氧化硫1708吨、氮氧化物655吨。全市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占比从4.5%上升到10.5%,加快了传统能源基地的清洁化转型。

  ◎探索三个创新创建能管长远的制度机制

  试点城市的使命在于创新。三年来,鹤壁市委、市政府不仅在节能减排项目落实上积极探索,而且在建设长效机制、项目质量安全、动员群众参与方面也创新探索,取得了不少新成果。

  2016年6月29日,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鹤壁市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条例》,这是该市首部地方性法规,在省辖市生态建设立法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去年4月,还受邀参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苏州座谈会并作发言,生态立法的做法受到与会专家的充分肯定。此外,该市还制定了《鹤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一步对城市节能减排中的难点进行规范和约束。为长期保护、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鹤壁市制定实施“五节共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五气共管”(工业废气、燃煤烟气、汽车尾气、城市扬尘、油烟废气)“五水共治”(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等五年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期间节能减排工作重点。为使规划持续落实见效,又相继制定实施《鹤壁市水生态补偿暂行办法》《鹤壁市主要产品能耗限额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切实调动了全市打赢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转型发展攻坚战的主动性、创造性。为明确各级各部门在环境保护中的职责,鹤壁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关于明确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的通知》《鹤壁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对造成损害生态环境问题的干部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通过建立问责机制,使领导干部转变了思想,努力争当改善生态环境的亲为者、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者。

  项目建设是示范市建设工作的关键。鹤壁市严格落实《鹤壁市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示范项目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科学规范、严格控制项目的筛选、决策、督导、调整、验收环节。引入第三方机构专家全程参与。为确保项目筛选科学合理,委托省工程咨询公司对示范项目进行评审,由行业专家、财务专家、政策类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项目打分,核实项目投资,确定符合要求的项目,然后下达资金计划。项目建成后,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项目投资进行审核,委托评估机构对项目节能减排效果进行核查,将这两项核查结果作为项目验收依据,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坚持集体决策公开透明。为减少资金使用中的廉政风险,鹤壁市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四步工作法”:一是由县区示范办和项目牵头部门初选;二是由市节能减排示范办组织市发改委、财政、住建、环保、交通运输等部门和相关专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三是由市节能减排示范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四是上网公示,全过程透明。强化全方位核查监管。该市节能减排示范办每月对下达资金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通报,每季度至少到项目现场督导1次,对重点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管,实地核查投资额、工程量、施工合同、施工手续等。

  如何使节能减排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三年来,鹤壁市由点到面、自上而下,全方位搞好节能减排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和行动——建立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400余条;在鹤壁新闻媒体黄金时段播放节能减排公益公告,宣传节能减排典型项目和成效,组织节能减排知识竞赛、有奖征文等活动;印发3万册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知识读本分发到全市中小学和机关单位;举办高规格节能减排讲座,培训各县区、市直单位、企业2000多人次;组织节能减排集中宣传活动,在主要街道、车站、高速口等人流量密集的地方,设立200多块广告宣传牌。通过长期性、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活动,在全市形成了浓厚的舆论和工作氛围。

  ◎答好一份答卷让群众获得感“看得见”“摸得着”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三年来,鹤壁市围绕保护山水林田湖草,不断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补齐生态短板,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改善的效果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

  这是一份沉甸甸的成绩单,也是一份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答卷——

  2017年,鹤壁市生产总值838.8亿元,能源消费总量544.2万吨标准煤,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7.65%,是国家原定目标下降4.22%的1.8倍。2017年,鹤壁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52万吨,同比下降3.1%,是国家原定目标下降2.39%的1.3倍;氨氮排放量0.35万吨,同比下降3.72%,是国家原定目标下降2.88%的1.29倍;二氧化硫排放量3.78万吨,同比下降7.6%,是国家原定目标下降2.09%的3.63倍;氮氧化物排放量3.98万吨,同比下降5.63%,是国家原定目标下降3.79%的1.48倍。

  空气质量持续提升,2017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65微克、同比下降8微克,优良天数达225天、同比增加21天,在省内7个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中均排名第一,在全国“2+26”城市中分别排名第九、第十。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淇河水质常年保持在二类标准以上,在全省60条城市河流中水质持续排名居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森林覆盖率、城市绿化覆盖率分别达32.6%、39.6%;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95.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5个百分点,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提出,“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广大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加快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我们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生态优势、环境品牌正在为鹤壁市带来优厚的‘绿色福利’,也更加坚定了鹤壁人走绿色发展道路的信心。我们将继续做好‘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三篇文章,使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优,建设更高品质的生态文明之城、活力特色之城、幸福和谐之城!”鹤壁市委书记范修芳表示。

 

  鹤壁市所有电厂机组均已实现超洁净排放

 

  淇滨区华夏南路栽有1.1万余株樱花

 

  煤炭物流储配基地至鹤淇电厂皮带输送工程项目

 

  鹤壁市新图书馆能耗达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水平

 

  浚县火龙岗风电场项目年平均上网电量9700万KWh

 

  鹤壁市新能源公社项目预计可为试点村年增收20万元

 

  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鹤壁市新城区中水回用项目加压泵站

 

  鹤壁市购置推广430辆清洁能源公交车

 

  鹤壁在全市布点230个,投放公共自行车5620辆

 

 

  绿色发展,民之所盼。2014年12月,鹤壁市被正式确定为全国第三批“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之一。试点三年来,鹤壁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放在“生态文明、活力特色、幸福和谐”城市定位中的首位谋划推进,实施项目155个,完成投资74.68亿元,示范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了由探索实施向规范发展转变、由阶段推进向长效机制保障转变、由市域自主推进向影响不断扩大转变。如今,一座崭新的“绿城”拔地而起,一幅碧水蓝天的画卷已铺陈开来。

  通过一幅幅新闻图片回溯三年来开展示范市建设的点点滴滴,记者带您见证鹤壁由“煤城”到“绿城”的华丽嬗变。

  本版图片由鹤壁市发展改革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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