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坟爷背后公益性公墓“难产” 政策资金等面临困境

[摘要]“坟爷”背后的潭西安福公益性墓园如今大门紧锁。 牵出“坟爷”事件的潭西安福公益性墓园至今尚未完工,部分石碑随意倒在土丘上。 清明时节,追思逝者,公墓是无法绕开的话题。近年来,公益性墓园涉嫌违规用地的报道屡见不鲜,曾经陆丰“坟爷”林耀昌深陷囹...

“坟爷”背后的潭西安福公益性墓园如今大门紧锁。 “坟爷”背后的潭西安福公益性墓园如今大门紧锁。
牵出“坟爷”事件的潭西安福公益性墓园至今尚未完工,部分石碑随意倒在土丘上。 “坟爷”背后公益性公墓“难产” 牵出“坟爷”事件的潭西安福公益性墓园至今尚未完工,部分石碑随意倒在土丘上。

  清明时节,追思逝者,公墓是无法绕开的话题。近年来,公益性墓园涉嫌违规用地的报道屡见不鲜,曾经陆丰“坟爷”林耀昌深陷囹圄是其中标志性的事件。今年初,记者前往广东省粤东地区调查发现,“未批先建”公益性公墓不算少数,由于法规的滞后,政策的尴尬与资金的缺口,导致备受争议的公益性公墓处境困难。

  “坟爷”不孤

  政府重视但用地手续办不了

  距离汕尾陆丰市中心约20公里处,是潭西镇箖投围水库,水库北侧有一片山丘地,僻静荒凉,人烟稀少,潭西安福公益性公墓就坐落于此,这是陆丰市首个公益性公墓,最被人所熟知的事件是,该公墓牵出所谓陆丰“坟爷”林耀昌。

  1月份,林耀昌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在东莞受审,其投资的150多亩的公墓,被暂停使用。记者在拟待开发的用地上看到,只有小部分土地被修成了墓穴,其他的地仅简单平整,光秃秃的一片,非常惹眼。

  导致林耀昌被起诉以及公墓暂停使用的主要问题,就是该公墓的用地“未批先建”,涉嫌占用农业用地。

  作为陆丰市推进公益性公墓工作中的民心工程,安福公益性公墓备受当地重视,在2008年第一期项目动工时,相关部门的领导都出席动工仪式,当地媒体对此事还进行报道。此后,省林业厅、陆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都给安福公益性公墓核发了用地许可,但国土部门的用地手续直到林耀昌被抓,仍未办理。

  记者在粤东地区调查发现,公益性公墓“未批先建”的情况并不少见,同在陆丰市另一个镇的公益性公墓,也没有拿到国土部门的手续,同时,在汕尾市海丰县、揭阳市惠来以及汕头市濠江区等地,存在公益性公墓“未批先建”的情况。

  一位粤东县级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地四个镇已规划的公益性公墓,得到县政府、林业以及民政部门的审批,但最后涉及土地审批的问题,不得不流产,另外,在建的两个公益性公墓也被叫停。

  谁来审批?

  政策规定模糊八年无法执行

  记者调查发现,用地审批是制约公益性公墓的主要问题之一,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到底如何审批管理?

  2007年8月3日,广东省民政厅、建设厅、国土资源厅、林业局、物价局五家单位联合发文,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其中规定公益性公墓,“具体涉及规划、林业、用地、建设手续的,应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正式申报相关批准手续。”

  但在该文件中,并未明确规定公益性公墓的用地性质,及归哪级国土部门审批。

  一位粤东县级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实中审批手续比较困难。他以一个正在修建公益性公墓的镇为例,这个镇按照程序向国土局备案,由于涉及修建公墓,集体土地改为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要报向省厅。为了推动公益性公墓的修建,县委出面对各个部门进行协调,但县国土局没审批权力,还是要上报省厅。

  “如果等拿到审批才开始动工,等上几年也动不了工,这样的话所有公益墓园没一个能建成。”这位负责人说,为了完成任务,有些地区开始“未批先建”。

  在“坟爷”林耀昌一案中,在法庭上,林耀昌曾表示,国土部门不批的理由是“公益性项目用地从来没有办过”。

  省国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对土地审批分为两类,一类是城市分批次建设用的审批,一类是单独选址项目审批。前者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后者是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域之外的选址建设的建设项目用地。

  这位负责人表示,公益性公墓不属于单位选址项目,因此,省国土资源厅不会单为该类项目进行审批。

  如何定义?

  有待明确公益性公墓的定位

  记者采访民政部门相关人士表示,公益性公墓用地审批问题背后,与公益性公墓的定义与定位有关。

  那么什么是公益性公墓?对于如此简单的问题,目前并未统一的说法,截至目前最权威的说法是,民政部1992年印发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公墓分为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是为农村村民提供遗体或骨灰安放服务的公共墓地。经营性公墓是为城镇居民提供骨灰或者遗体安葬实行有偿服务的公共墓地。”

  简而言之,公益性公墓只能为农村村民服务,而城镇居民,只能安葬在经营性公墓。上述对于“公益性公墓”的定义,一直沿用至今。

  广东省民政厅联合其他四个单位出台的《关于加强和规范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和管理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公益性生态墓地是为当地村民安葬、安放骨灰或者安葬遗体的农村基层殡葬公共服务设施。”

  “除了管理费用的不同,公益性公墓与经营性公墓最关键的区别,在于服务人群的不同。”一位民政局相关人士表示。

  由于城镇化的加快,过去关于公益性公墓的定位,明显与现实需要不符。在全国范围内,已有少部分城市尝试修建城市公益性公墓。民政部在2012月10月份,曾下发征求《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至今仍未通过。

  2012年,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组织专家编写的《中国殡葬事业发展报告(2012-2013)》指出,目前我国城镇公益性公墓建设面临无专门规划预算、法律法规不健全、运行维护管理困难等突出问题。

  《报告》建议,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城镇公益性公墓的定位、审批、建设方向、建设标准、执法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将城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财政预算。

  钱哪里来?

  公墓投入资金的缺口

  除了审批方面的困境,当地政府修建公益性公墓,资金投入上也存在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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