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5-26 14:17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南都讯 为给村组筹钱修路,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两名村干部不惜卖掉村里的一棵千年古槐树,没想到此举触犯了法律。日前,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人民法院就这起非法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进行公开宣判,两名涉案村干部以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获刑。
据了解,蓝田县金山镇北苍湾村四组生长着一棵树龄达千年的国槐,属于西安市政府公布的一级保护古树。2013年2月26日,被告人张某(村小组四组组长)与被告人任某(村主任)明知古树不得买卖,却在商议后将该古树以8万元的价格卖给被告人孙某。
2月28日,当古树被刨根截枝即将挖走之际,被赶至的森林公安民警阻止。案发后,该国槐古树后经抢救、养护已成活。该案经蓝田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张某、孙某、任某以非法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分别被判处10个月到1年不等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并处罚金。 新华
《为修路倒卖千年古槐树 陕西蓝田两村干部获刑》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ews.yuduxx.com/shwx/24142.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